輔導會因應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12年度於「一般行政-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舉借款利息預算數1,558萬4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1,451萬6千元,執行率93.15%。經查:
(一)迄112年底榮民工程公司清算作業尚有4項工作待處理,允宜積極辦理
榮民工程公司經行政院核定自109年5月1日起正式進入解散清算程序,經依公司法規定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7次展延清算期間至113年4月底。
根據輔導會提供資料,該公司自清理階段以來持續清理資產與清償債務,包括融資性負債、工業區業務、國內轉投資事業及局部民營化等均已處理完竣。惟截至112年底止尚有包括「待收回之勞保補償金」1,922人、「未屆期工程保固責任案件」1件、「各類債權憑證債權」241件;債權金額計14億5,909萬5,279元及「未結訴訟案件」6件等4項待處理(詳表1)。
表1 截至112年底止榮民工程公司待處理項目情形表
待處理項目
內容概要
1.待收回之勞保補償金
共計1,922人(已請領未結案者507人及尚未請領待通知繳回者1,415人)
2.未屆期工程保固責任案件
1011專案工程 1 件尚在保固中。
3.各類債權憑證債權
各類執行名義文件合計241件,債權金額計14億5,909萬5,279元。
4.未結訴訟案件
益鼎-榮民公司聯合承攬國防大學率真工程與榮電公司(更三審)及立山公司價款爭議(更二審上訴) (正訴及反訴)、龍門(核四)進出水暗渠及電纜管道工程請求給付工程款等案(二審)及中和五眷村工程鄰損款爭議(一審),計6件,皆於法院審理中。
資料來源:輔導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自98年起,輔導會每年編列公務預算以補助安置基金代舉借款利息,截至112年底止,累計執行金額已逾7億餘元,造成國庫利息負擔
按輔導會先前為協助榮民工程公司儘速完成清理,於97年間透過安置基金代舉借銀行短期借款73億5,170萬元。期間該公司以現金9億元償還銀行貸款,爰安置基金尚餘代舉借債務64億5,170萬元,故該會自98年起每年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安置基金代舉借款利息。
檢視輔導會提供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預算編列情形(詳表2),98至112年度累計補助預算數9億5,470萬7千元,累計補助決算數7億1,797萬4千元,累計執行率75.20%。鑒於,自98年起該會即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安置基金代舉借款利息,而該項利息補助款雖自109 年起有下降趨勢,惟迄112年底累計執行金額已逾7億餘元,為免造成國庫持續負擔,輔導會允宜督促榮民工程公司加速辦理待辦事項等清算作業。
表2 輔導會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安置基金代舉借款利息補助
預算數
決算數
98至108年度合計
853,089
609,821
109
28,828
35,621
110
31,226
32,036
111
25,980
25,980
112
15,584
14,516
合 計
954,707
717,974
資料來源:輔導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輔導會自98年起年年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迄112年底止累計執行金額已逾7億餘元。鑒於邇來全球通膨升溫,恐連帶影響後續利率水準走勢,該會允宜督促榮民工程公司積極償還安置基金代舉借債務,以及勞保補償金追繳等事宜,加速辦理清算解散程序,以減輕國庫利息負擔。
(分機:8664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