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112年度預算編列「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計畫448萬4千元,決算數444萬6千元,執行率為99.15%,預定計畫成效包括:藉由督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彙編市縣年度總預算資料作為政策制定之參據,俾利地方政府提升公務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品質。有關近年市縣整體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數與其比率均略有增加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年度補助款係作為促進各市縣政府強化轄內財政健全度之重要政策工具,其中節流績效考核項目包括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
按財務收支管理屬地方自治事項,各市縣應積極增裕財源、撙節支出並覈實籌編預算與執行,俾健全地方財政。目前主計總處督導作為多以事後考核結果作為補助款增減之參據,倘市縣政府有未妥適籌編預算、不徵收依法得徵收之財源、努力開闢財源並具有績效者,得酌予增減,藉以達成管考及激勵效果。依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暨作業程序表之考核項目肆、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制及執行項下主計總處主辦之節流績效,其中包括「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以促其妥善規劃預算編製及執行。
(二)110至112年度整體地方政府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數與其比率均呈逐年增加情形,其中112年度保留比率已近3成
依主計總處提供資料,110至111年度扣除不可歸責於地方政府之災害復建經費及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後,各市縣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數自843億餘元提高至858億餘元,保留比率自26.9%略增至28.23%,112年度保留數之審定決算數958億餘元,保留比率29.59%,均近3成。進一步觀察同期間各市縣政府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情形,110至111年度保留比率增加且逾5成之縣市係苗栗縣,112年度依保留數之審定決算數,保留比率逾5成之市縣包括苗栗縣、雲林縣、屏東縣及臺東縣(詳表1),均尚待改善。
表1 110至112年度各市縣政府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行政轄區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保留數
保留比率
保留數
保留比率
保留數
保留比率
合計
84,373.55
26.90
85,806.10
28.23
95,849.60
29.59
新北市
4,452.76
11.36
5,250.52
14.22
4,279.16
11.78
臺北市
4,383.21
10.29
4,254.75
11.61
4,436.04
12.32
桃園市
6,467.83
15.96
9,989.65
26.09
7,239.05
21.70
臺中市
10,337.35
34.79
13,939.32
42.08
10,355.84
29.33
臺南市
6,891.81
29.30
6,028.78
25.91
5,903.88
24.19
高雄市
2,860.13
11.62
3,491.61
13.93
8,160.06
21.20
宜蘭縣
1,596.87
25.45
2,035.62
36.85
3,161.95
42.03
新竹縣
3,218.98
41.09
2,623.61
32.51
3,207.69
38.07
苗栗縣
4,237.96
66.42
4,210.95
67.78
5,702.67
69.54
彰化縣
5,037.19
40.14
4,983.90
37.64
4,740.33
42.48
南投縣
2,379.10
35.67
2,590.49
33.97
2,299.20
38.82
雲林縣
6,662.13
53.83
4,311.26
43.80
8,283.33
57.58
嘉義縣
7,871.22
59.84
4,646.79
45.83
5,679.72
48.01
屏東縣
6,819.99
49.21
6,091.84
43.73
7,315.61
52.23
臺東縣
1,593.33
35.07
1,682.28
35.41
2,848.41
53.23
花蓮縣
1,323.35
23.38
1,871.79
31.83
3,217.89
45.70
澎湖縣
1,679.34
44.17
1,161.62
32.46
1,845.60
49.62
基隆市
1,605.89
33.85
1,240.01
30.37
1,416.36
34.51
新竹市
1,278.33
21.41
1,505.91
29.13
1,581.72
29.59
嘉義市
1,487.25
40.86
1,528.36
39.87
1,879.17
41.05
金門縣
1,738.35
41.61
1,509.14
28.53
1,618.19
28.16
連江縣
451.17
25.22
857.89
25.19
677.72
24.90
說 明:表內110、111年度數據係已扣除不可歸責於地方政府之災害復建經費及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後之金額,112年度因主計總處提供資料時尚在審核不可歸責地方政府之金額,爰以該年度決算審定數計列。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提供。
綜上,近年主計總處以補助款增減作為督促各市縣健全地方財政之政策工具,並以「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作為各市縣節流績效之考核項目之一。110至112年度整體地方政府資本支出計畫保留數與其比率均呈逐年增加情形,其中112年度保留比率已近3成,且有部分市縣之保留比率逾5成,允宜持續強化財務管理及預算籌編與執行之督輔作為,俾強化其財政紀律。
(分機:1912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