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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112年度保留數比率高達6成,亟待積極完成計畫修正作業,以利後續執行 日期:113年12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主管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文化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方淑玄 許福添 高振源

文化部112年度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以下簡稱華山2.0計畫)編列3億1,190萬8千元,決算數3億1,182萬5千元。茲說明如下:

(一)該計畫主要係以部分現有基地辦理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規劃設計、新建工程與軟體營運計畫

按「華山2.0計畫」係以現有華山文創園區舊酒類試驗所、原B/ROT案共構停車場及周邊延伸空間作為計畫範圍用地,辦理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規劃設計、新建工程與軟體營運計畫。其新建工程主要規劃具文化內容中介組織進駐之行政管理、產業支持、公眾展演與生活機能等功能空間,而軟體計畫係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協力扶植內容產業發展,並以軟體先行方式,待硬體興建完成後,具足夠量能進場銜接產業化,以提高產業效益。該計畫總經費32億3,315萬9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3年度。

(二)112年度保留數比率高達6成,主要係新建工程量體及空間功能相關規劃設計仍待修正調整,致時程後延

「華山2.0計畫」109至111年度已編列4億7,826萬9千元,112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3億1,190萬8千元,決算數3億1,182萬5千元,惟保留數達1億8,832萬3千元,占預算數之60.38%,主要係該計畫基地經臺北市政府110年3月重新指定為古蹟並擴大古蹟定著範圍,且按行政院111年8、9月間會議結論為重新檢討新建量體,爰需修正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以調整空間功能及建物量體,致推遲都市計畫審查掛件、取得建照及提報基本設計等時程。衡酌111年8、9月間行政院已決議重新檢討新建量體,然文化部迄112年底仍未完成修正計畫,為利後續執行,允宜積極辦理計畫修正。

綜上,文化部辦理「華山2.0計畫」,因新建工程量體及空間功能相關規劃設計仍待檢討計畫而時程後延,致112年度保留數比率高達6成。鑒於該部自行政院111年度8月會議結論重新檢討新建量體,迄112年度尚未完成修正作業,允宜加速辦理,以利後續執行,俾利發揮藝文產業集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