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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四、「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於112年底獲行政院同意緩辦修正,允宜儘速研擬並報院核定,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日期:114年3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於112年底獲行政院同意緩辦修正,允宜儘速研擬並報院核定,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台電公司112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編列262億1,408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261億2,533萬6千元,預算執行率99.66%,另截至112年底預計工程進度72.81%,實際工程進度72.01%,落後0.8個百分點。謹說明如下:

(一)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因應既有機組除役及長期電力負載成長需求,於高雄市永安區興達電廠東南側之發電設施預定地規劃興建3部裝置容量各為100至1,300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共300至390萬瓩,期程自107年至117年12月完工,核定投資總額1,168億7,337萬4千元。

(二)本計畫於112年底獲行政院同意緩辦修正,允宜儘速研擬修正報院核定,以利計畫推動

本計畫截至112年度累計編列預算739億7,698萬8千元,累計實現數738億8,824萬3千元,占預算數比率99.88%。據該公司提供資料,本計畫因環評延後取得及配合法規修正等因素,工程進度延後,於111年3月24日獲行政院同意調整部分機組商轉日程,其中1號機商轉時程展延至113年2月29日(延後8個月),3號機商轉日期提前至114年8月31日(提前4個月),完工期限維持原定117年12月31日,投資總額不變。

本計畫112年度因受國際性、持續性及長期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包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我國三級警戒及邊境管制、烏俄戰爭及國內營造業長期缺工)等,致施工進度未如預期。另該公司考量原編計畫經費不敷所需,有再次辦理計畫修正之必要,惟相關因素影響範圍尚待確定,爰陳報行政院緩辦計畫修正,並經行政院112年12月14日同意,允宜加強控管工程進度並儘速研擬修正計畫陳報行政院,以利計畫之執行。

綜上,「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係因應既有機組除役及長期電力負載成長所需規劃興建,惟因COVID-19疫情及現場施工協調欠佳等因素影響,計畫進度未如預期,復因原編計畫經費不敷所需,經行政院同意緩辦計畫修正,允宜加強控管工程進度並儘速研擬修正計畫報院核定,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