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下稱產業園區基金)112年度決算勞務收入17億168萬3千元,勞務成本37億1,803萬2千元,收支短絀20億1,634萬9千元,較預算短絀數19億5,667萬2千元增加短絀5,967萬7千元(增幅0.30%),亦較111年度決算收支短絀數20億751萬9千元增加短絀883萬元(增幅0.44%),主要辦理產業園區管理維護及污水廠營運等收支作業。經查:
(一)產業園區基金各區所轄管理機構各年度勞務收支均呈短絀情形
產業園區基金各區所轄管理機構109至112年度(不含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支)之勞務總收支決算短絀數介於14億7,976萬6千元至18億8,408萬9千元之間(詳表1),且所轄北、中、南等三區管理機構均呈短絀情形,允宜檢討改進。
(二)112年度管理機構勞務年度收支短絀(不含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支)逾5,000萬元者,計美崙等4處,允宜依實際營運成本核實檢討相關收支費率結構之合理性
產業園區基金所轄管理機構112年度勞務收支短絀逾5,000萬元者,包括:美崙、彰濱、雲科及南科等4處服務中心,其中又以彰濱服務中心短絀數2億6,687萬元最高(詳表2)。詢據產業園區基金提供資料略以,基金勞務收支短絀之原因主要係現行收費費率難以反映實際所需之成本,現行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每年僅隨同物價調整指數微幅調整,難以反映實際所需之成本,無法達成收支平衡,而導致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成本增加之主要原因如下:
1.近年因應環保法規需要,對環境品質實施監測致專業服務費大幅增加。
2.108年度起以「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經費,針對轄管已開發完成達15年以上之老舊產業園區,辦理相關公共設施更新與提升污水廠功能及污染防治改善等工程,致其折舊費用亦隨之增加。
3.產業園區公共設施老舊致維護管理費用亦逐漸升高,部分產業園區道路破損嚴重,相關維管成本亦隨之提高。
綜上,近年產業園區基金所轄產業園區之一般公共設施維護之勞務收支呈短絀,且彰濱等4處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12年度勞務收支短絀均高逾5,000萬元,允宜研謀強化服務中心營運績效,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賡續檢討收支費率結構,以改善長期短絀現象。
表1 近年產業園區基金所轄北、中、南三區管理機構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等(不含污水處理系統使用收支)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北區各服務中心小計
中區各服務中心小計
南區各服務中心小計
合計
勞務收入
勞務成本
餘絀數
勞務收入
勞務成本
餘絀數
勞務收入
勞務成本
餘絀數
勞務收入
勞務成本
餘絀數
109
94,300
646,871
-552,571
237,675
987,616
-749,941
151,291
732,868
-581,577
483,266
2,367,355
-1,884,089
110
126,670
662,789
-536,119
274,834
1,009,392
-734,558
179,047
750,988
-571,941
580,551
2,423,169
-1,842,618
111
162,793
635,694
-472,901
349,452
1,021,968
-672,516
221,498
694,415
-472,917
733,743
2,352,077
-1,618,334
112
166,717
571,360
-404,643
396,490
1,035,597
-639,107
240,160
676,176
-436,016
803,367
2,283,133
-1,479,766
資料來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提供。
表2 基金所轄管理機構112年度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等(不含污水處理系統使用收支)年度短絀逾5,000萬元之服務中心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服務中心
勞務收入
勞務成本
餘絀數
美崙
11,991
72,448
-60,457
龍德
23,956
69,238
-45,282
新北
13,088
28,268
-15,180
中壢
17,918
48,724
-30,806
臺中
28,498
61,861
-33,363
彰濱
177,798
444,668
-266,870
雲科
20,888
167,487
-146,599
民雄
14,061
45,536
-31,475
南科
16,865
174,910
-158,045
臨海
46,170
58,099
-11,929
林園
81,904
93,883
-11,979
說 明:雲科及南科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自112年9月配合組織改制,更名為雲林及台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提供。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