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於「中小企業發展計畫-服務費用」科目編列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專案貸款相關之委託融資手續費、案件審查行政作業費及委託經理銀行業務費等所需經費共12億8,576萬8千元,執行結果,審定決算數9億1,895萬9千元,預算執行率71.47%。經查:
(一)計畫概述
為因應全球經貿環境快速變遷,協助中小企業朝創新化、智慧化及高值化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108年7月1日開始推動「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以下稱本方案),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提供客製化服務,協助企業快速取得融資。計畫期程自108年7月至113年12月31日止。
本方案預計貸款總額度為3,000億元,由承貸銀行自有資金辦理專案貸款,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各承貸銀行承辦本項貸款之委辦手續費支付方式如下:
1.貸款總額度新臺幣(以下同)1,000億元以內,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1.5%支付銀行委辦手續費用,支付期間自撥貸之日起算最長5年。並得視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財務狀況調整委辦手續費率及支付期間。
2.貸款總額度逾1,000億元之部分,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7%支付銀行委辦手續費用,支付期間自撥貸之日起算最長3年,並得視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財務狀況調整委辦手續費率及支付期間。
(二)近年受理申請件數及預計投資金額減緩,允宜研謀加強推動策略,以協助企業達成快速取得融資與升級轉型之目標
依中小企業處(112年9月26日改制為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以下稱中企署)提供資料顯示,本方案自108年度開辦至112年度,以109年度受理申請369案、預計投資金額1,612.77億元為最高,其後逐年遞減,112年度受理申請件數僅112件、預計投資金額476.88億元(詳表1)。
據該署表示,主要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企業投資意願;另部分企業之財務體質或營運績效欠佳,致銀行對其還款能力產生疑慮而予以婉拒。為協助企業向銀行取得融資貸款,已推動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進行客製化財務協助,允宜滾動檢討執行情形調整加強執行策略,以落實協助企業快速取得融資與升級轉型之目標。
綜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108年度開辦「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惟近年受理申請案件數及預計投資金額持續減緩,且112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成,允宜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俾落實推動目標。
表1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執行成果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年度
受理申請案件數
預計投資總額
審核通過融資案件數
融資金額
已核撥資金案件數
已核撥
金額
108
102
450.15
26
72.74
7
5.01
109
369
1,612.77
299
671.96
196
132.34
110
284
1,229.86
332
697.00
275
363.47
111
113
742.91
178
373.63
159
323.65
112
112
476.88
123
307.36
145
285.38
總 計
980
4,512.57
958
2,122.69
782
1,109.85
資料來源:中企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