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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112年度健保收支雖為淨結餘,惟歷年保險成本平均成長率高於收入成長率,且補充保險費之扣取上限金額自100年訂定後迄112年底皆未調整,允宜檢討改善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賴欣憶 鄧凱文 陳果廷 謝慧燕

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下稱健保基金) 112年度「保險收入-保費收入」預算數7,220億2,159萬3千元,決算數7,735億3,441萬5千元,達成率107.13%。另112年度截至12月底止,保險收支淨結餘數約339億元。經查:

(一)健保財務長期結構失衡,85至112年健保成本平均成長率4.73%高於收入成長率4.59%

據健保基金112年度決算書之總說明所載,截至112年12月底止,保險收支淨結餘數約339億元,累計安全準備餘額約1,388億元,約當保險給付支出月數2.14個月。另全民健保自84年開辦以來,受人口老化、民眾對醫療服務需求增加及醫療價格上漲等影響,醫療費用支出成長遠超過保險費收入成長幅度,尤其85年至112年間,健保保險成本平均成長率4.73%,高於保險收入平均成長率4.59%,顯示健保財務長期存在收支結構性失衡問題。

(二)保費收入主要由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組成,惟補充保險費扣取上限金額自100年訂定後,迄112年底皆未檢討調整

健保基金之保費收入主要由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組成,其中112年度一般保險費收入決算數6,074億8,073萬元,占健保保費收入決算數7,735億3,441萬5千元之78.53%,至於補充保險費收入決算數722億5,810萬4千元,占健保保費收入決算數之9.34%(詳表1),該比率低於111年度之9.81%。

表1 109至112年度健保基金保險費收入決算數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

110

111

112

業務收入-保費收入(A)

614,754,092

699,469,487

747,904,072

773,534,415

1.一般保險費(B)

507,386,753

566,306,980

585,711,662

607,480,730

2.補充保險費(C)

47,274,532

58,229,157

73,388,478

72,258,104

3.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不足36%部分

59,625,898

74,488,068

88,282,180

93,265,229

4.滯納金

466,909

445,282

521,752

530,352

一般保險費占保費收入比率(B/A)

82.53

80.96

78.31

78.53

補充保險費占保費收入比率(C/A)

7.69

8.32

9.81

9.34

資料來源:健保基金提供。

一般保險費以經常性薪資為計費基礎,據健保署推估,隨112年度調升基本工資,保險收入因而增加約56億元。此外,健保保費收入原偏重經常性薪資,100年1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31條,將原未列入保險費計費基礎之股利所得等6項非經常性薪資收入以單次給付1千萬元為限,計收補充保險費,逾上限金額部分,免再扣取補充保險費,僅以現行費率2.11%計收補充保險費21萬1千元。

惟審計部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依財政部113年公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申報金額1千萬元以上者各為5萬餘件、15萬餘件,較107年度各增加5千餘件、6萬餘件。然補充保險費扣取上限自100年訂定後迄112年底皆未調整,該期間非經常性薪資收入逾前開法定上限金額(1,000萬元)者已增加,恐未能契合補充保費依負擔能力收取之原意。

綜上,健保基金於85年至112年間,保險成本平均成長率高於收入成長率,雖112年底止保險收支為淨結餘,惟健保補充保費收取上限金額自100年訂定後,迄112年底皆未調整,允宜檢討改善,俾契合補充保費依負擔能力收取之原意及充裕基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