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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八、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在審議及給付時效方面,平均處理天數較111年度增加,且均逾所定年度目標值,宜研謀改善,俾利民眾經由專業審議,及時獲得合理救濟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賴欣憶 鄧凱文 陳果廷 謝慧燕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計畫」決算數1億1,819萬5千元,較預算數1億2,823萬2千元,減少1,003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92.17%),減少原因主要係經審議小組審定核予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金額較預計減少,致實際給付金額較預計減少所致。經查:

(一)110年度開始辦理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致相關預防受害救濟給付之申請及審議或給付案件數自110年度起大幅增加

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提供資料(詳表1),108及109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申報案件數各為149及167件,嗣因110年3月22日開始辦理 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致110及111年度預防受害救濟給付申報案件分別較109年度增加3,584件、4,646件;112年度起因疫情趨緩申報件數驟減至820件。審議案件則因申請至審議時間具遞延效果,111年度開始遽增至1,494件(較110年度增加1,104件,成長2.83倍)、112年度再增加至3,086件(較111年度增幅達106.56%)。

另審議完竣後實際給付件數及金額,亦由108至110年度之90至159件、489萬5千元至1,967萬2千元間,迅速增加至111年度324件、1億338萬5千元;112年度則為426件、給付金額減少至6,540萬1千元。又111及112年度COVID-19疫苗相關救濟給付件數與金額占整體救濟給付件數與金額比率均逾93%。

表1 108至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申請案件及審議情形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天

年度及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申請案件數

149

167

3,751

4,813

820

 

COVID-19疫苗相關

-

-

2,701

4,470

776

審議案件數

146

162

390

1,494

3,086

 

COVID-19疫苗相關

-

-

158

1,462

3,034

給付案件數

90

111

159

324

426

COVID-19疫苗相關

-

-

35

304

406

給付金額

5,780

4,895

19,672

103,385

65,401

COVID-19疫苗相關

-

-

9,498

100,841

63,981

審議時效平均天數

68

67

43

107

243.6

救濟給付時效平均天數

42

35

38

44.7

53

資料來源: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提供。

(二)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案件審議、給付時效平均天數各為243.6天、53天,均逾所定年度目標值,且較111年度增加,亟待研謀改善,俾利接種民眾及時獲得救濟

參據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決算書總說明所示,該年度審議時效平均為243.6天,較所定年度目標值77天,大幅增加166.6天,主要係因申請案件量暴增,受委託辦理單位需耗時判斷審閱與疑似不良反映相關之病歷,再整理為就醫摘要以提供後續審議,以致作業時間較以往更長,亟待研謀改善。

至救濟給付時效部分,108至111年度平均天數雖均達目標值47天,惟自109年度起逐年增加至112年度之53天,已逾目標值,主要因申請案件量暴增,現行人力多用於病歷整理以加速審議,且因採批次作業方式集中處理衛生局請款文件,故作業時間延長。允宜注意後續救濟給付時效變動情形,加強控管。

綜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112年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審議、給付時效平均各為243.6天、53天,均較111年度增加,且逾所定年度目標值,允宜賡續檢討加速案件審議、給付時效,俾利民眾經由專業審議,及時獲得合理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