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公司112年度「利息費用」決算數為2億5,078萬元,較111年度決算數1億0,380萬5千元,增加1億4,697萬5千元,增幅高達141.59%(詳表1)。經查:
(一)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經營方式,提升經營績效,以追求盈餘成長或虧損改善為營運目標
1.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
2.另依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點第2項規定:「營業基金應促進事業永續發展,…,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改進產銷及管理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經營績效,…,應達成年度法定預算盈餘目標。」。
揆諸上開規定意旨,國營事業即使因承擔社會責任致盈餘降低或虧損,仍應以追求盈餘成長或虧損改善為經營主要目標。
(二)受疫情影響導致營運資金不足,需透過借款融通因應,允宜有效提升營運績效,降低債務利息負擔,優化成本結構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衝擊,造成桃園機場(以下簡稱桃機)客運量大幅下降,自110年度起營運資金不足(詳表1),日常營運需透過借款融通因應,連年產生「利息費用」,且呈增加之趨勢,112年度「利息費用」增至2億5,078萬元(增幅高達141.59%),為近3年最高(詳表2),已造成財務負擔。
疫後航空市場復甦顯著,客運量回升趨勢明確,112年度機場公司「服務收入」已回升至108年度水準之88%,亦較111年度增加114%(詳表3),允宜有效提升營運績效,賡續減少借款,降低債務利息負擔,以減輕財務壓力。
表1 108至112年度機場公司營運資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科目
108年度
決算審定數
109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0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1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2年度
決算審定數
資產負債表科目
資產
流動資產
13,392,495
7,051,893
6,952,634
11,475,598
7,882,489
負債
流動負債
8,353,339
6,438,904
11,360,583
14,230,712
13,697,897
營運資金
5,039,156
612,989
-4,407,949
-2,755,114
-5,815,408
權益-累積虧損
-
1,899,962
5,060,545
7,309,227
5,410,038
說 明: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資料來源:機場公司108至112年度附屬單位決算;本中心製表。
表2 108至112年度機場公司「利息費用」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科目
108年度
決算審定數
109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0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1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2年度
決算審定數
利息費用
0
0
7,047
103,805
250,780
資料來源:機場公司108至112年度附屬單位決算;本中心製表。
表3 108年度及111至112年度機場公司主要營運項目及「服務收入」概況表
年度
項目
108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1年度
112年度
決算審定數
較108年度
增減率
決算審定數
較108年度
增減率
較111年度
增減率
機場旅客服務
(人次)
48,689,372
5,342,448
-89.03%
35,354,924
-27.39%
561.77%
航空器服務
(架次)
265,625
112,496
-57.65%
201,771
-24.04%
79.36%
服務收入
(新臺幣千元)
12,372,245
5,106,950
-58.72%
10,933,873
-11.63%
114.10%
資料來源:整理自機場公司108年度及111至112年度附屬單位決算;本中心製表。
綜上,機場公司受COVID-19疫情影響,自110年度起需仰賴借款融通,以因應日常業務之資金需求,連年產生「利息費用」,且呈增加之趨勢,112年度「利息費用」已增至2億5,078萬元(增幅高達141.59%),為近3年最高,允宜有效提升營運績效,賡續減少借款,降低債務利息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