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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2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國道通行費收入為國道基金之主要財源,惟通行費逾期欠費已攀升至11.88億元,允宜提升各項欠費催收措施之成效,俾維基金財源及永續經營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以下簡稱國道基金)112年底「應收帳款-未補繳逃欠費」7,815萬8千元及「催收款項-未補繳逃欠費」11億1,003萬4千元,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合共11億8,819萬2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億1,174萬9千元(詳表1)。經查:

(一)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已高達11.88億元;另因非系統性因素導致無法即時追討之案件與金額仍持續累積

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提供資料顯示,103年底至112年底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由1億3,926萬5千元累計至11億8,819萬2千元,其中「計次收費」累計逾期欠費隨著國道高速公路自103年改採「計程收費」呈逐年降低之趨勢;而「計程收費」112年底累計逾期欠費已達11億7,637萬5千元(詳表1),為103年底欠費之11.08倍,顯示未補繳逃欠費與日俱增。另非系統因素而無法追討通行費之累計案件,自106年起未有結案數,且案件與金額仍持續累積,截至112年底止累計案件數315萬3,154件,累積金額2,094萬9千元,留待續辦件數及金額仍高(詳表2)。

表1 103至112年底國道基金通行費逾期欠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累計至

103年底

累計至

104年底

累計至

105年底

累計至

106年底

累計至

107年底

計次收費

(95至102年底)

33,066

25,870

23,953

20,995

19,462

計程收費

106,199

233,951

410,971

583,020

728,103

合計

139,265

259,821

434,924

604,015

747,565

項目

累計至

108年底

累計至

109年底

累計至

110年底

累計至

111年底

累計至

112年底

計次收費

(95至102年底)

17,356

15,274

13,871

12,694

11,817

計程收費

859,666

919,438

1,004,727

1,063,749

1,176,375

合計

877,022

934,712

1,018,598

1,076,443

1,188,192

說  明:1.計次收費累計至102年底逾期欠費計2,900萬6千元。

2.計程收費階段,用路人通行後約有近3個月自行繳費期間,未繳納者高公局寄發具行政處分性質通知,再給予約1個月繳納期限,仍未繳納者帳務上始列為「欠費」,故112年底結算之欠費其交易月份係至8月底。

資料來源:高公局提供;本中心製表。

表2 103至112年底國道基金非系統因素而無法追討之通行費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

上期待辦

本期新增

結案

下期續辦

件數A

金額B

件數C

金額D

件數E

金額F

件數

G=A+C-E

金額

H=B+D-F

103

-

-

1,690,590

11,352

60,012

409

1,630,578

10,943

104

1,630,578

10,943

666,244

4,349

1,260

8

2,295,562

15,284

105

2,295,562

15,284

147,865

960

94

0

2,443,333

16,244

106

2,443,333

16,244

128,829

845

0

0

2,572,162

17,089

107

2,572,162

17,089

121,454

803

0

0

2,693,616

17,892

108

2,693,616

17,892

111,643

752

0

0

2,805,259

18,644

109

2,805,259

18,644

90,577

609

0

0

2,895,836

19,253

110

2,895,836

19,253

84,343

563

0

0

2,980,179

19,816

111

2,980,179

19,816

87,120

573

0

0

3,067,299

20,389

112

3,067,299

20,389

85,855

560

0

0

3,153,154

20,949

說  明:1.計程收費於103年開辦(詳註3),因此103年無上期待辦件數及金額。

2.非系統因素:係專指依前端車道蒐集回傳之各項資料,综合判讀其車牌影像屬非因遠通電收因素未照到車牌或無法辨識等,且該車輛亦未偵測到eTag ID可供對應,始判定其為「非遠通電收因素致無法追討車輛」。

資料來源:高公局提供;本中心製表。

(二)逾期欠費問題雖經多年催收,仍逐年攀升,允宜提升各項欠費催收措施之成效,並研擬更有效欠費催收機制,俾維基金財源及永續經營

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雖已催收多年,仍無法結清,究其主要原因,包括車牌塗污、折曲變形、偽變造、車牌位置被遮蔽及未懸掛車牌等,致無法確實掌握用路人資料,詢據高公局說明,除持續辦理追繳及強制執行,並從「規劃多元多階段催繳提醒」、「積極辦理移送執行追繳措施」、「聯合他機關強力執行追討專案」及「強化多元宣導管道」等面向實施相關催收措施,惟近年逾期欠費仍呈增加之趨勢,且審計部於11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高公局催收成效欠佳,逾欠金額持續攀升。鑑此,高公局允宜提升各項欠費催收措施之成效,以維基金之財源,方足以因應國道興建及維運。

綜上,國道通行費收入為國道基金之主要財源,惟通行費逾期欠費累計金額截至112年底已攀升至11億8,819萬2千元,其中「計程收費」部分達103年開辦年度之11.08倍,顯示未補繳逃欠費與日俱增,加上無法追討之案件與金額仍持續累積,允宜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檢討欠費催收作業及管控機制之有效性,以確實提升通行費逾期欠費催收成效及減少新增欠費案件,俾維基金財源穩健及永續經營。

(分機:1937 鄧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