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營運監理作為及輔導國內鐵道相關產業發展,原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經行政院於109年2月間核定更名轉型為鐵道發展基金,以擴增其業務範疇,並透過「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辦理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及積極場站開發等4大主軸業務,以發揮其功能。
112年度「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預算數6億540萬元、決算數2億3,734萬元,預算執行率39.2%,執行情形未盡理想,主要係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及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等3項主軸業務執行情形未如預期所致,其概況如下(相關數據詳表1):
(一)主軸業務-推動鐵道運輸:主要係辦理鐵道路網之綜合規劃相關作業,因各針對基地方案、路線規劃等內容仍在研議中,尚未取得共識,致相關經費執行落後,預算執行率45.69%。
(二)主軸業務-發展鐵道產業:主要係於執行「輕軌系統自主提升計畫」執行量能不足,部分調整至次年度辦理;另國內鐵道產業檢測驗證環境及法規仍屬初創階段,致「鐵道產業研發檢測發展計畫」執行落後,預算執行率17.08%。
(三)主軸業務-落實鐵道營運監理:主要係原擬增聘鐵路監理檢查員42人,惟實際聘用人數僅29人,故預算執行率68.83%。
表1 112年度「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各項主軸業務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軸業務
預算數(A)
決算數(B)
預算執行率(B/A)
推動鐵道運輸
109,767
50,157
45.69%
發展鐵道產業
339,324
57,970
17.08%
落實鐵道營運監理
92,129
63,412
68.83%
積極場站開發
64,180
65,801
102.53%
合計
605,400
237,340
39.20%
資料來源:鐵道局;本中心整理。
綜上,鐵道發展基金係藉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發揮其功能,惟112年度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僅39.2%,主要係因各主軸業務進度未如預期,執行進度落後所致,包括「推動鐵道運輸」業務因規劃內容未達共識,預算執行率45.69%、「發展鐵道產業」業務因輕軌計畫執行量能不足,檢測驗證環境不成熟,預算執行率17.08%及「落實鐵道營運監理」業務因鐵路監理檢查員進用人數未如預期,預算執行率68.83%等,允宜強化各主軸業務之規劃作業並提升執行效能,以確保業務順利推動,俾發揮協助軌道相關產業發展之功能。
(分機:8667 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