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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一三、僑外生來臺就學存有休退學人數增加,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欠缺人才有落差,及招生與教學等作業未臻完善等,允宜檢討精進招收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 日期:114年9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教育部持續推動擴大吸引及招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來臺留學及研習,以深化國際人才交流。惟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措施尚有部分缺失待積極檢討精進,茲說明如次:

(一)擴大招收僑外生、培育及延攬新南向人才相關計畫推動情形

教育部推動僑外生招生之主要推動措施分述如下:

1.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外生:教育部自111學年度起辦理「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採「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及「設立國際專修部」2項策略推動,在確保僑外生具備語言能力及獲得學習與生活輔導等要件下,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以擴充僑外生生源,並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目標使整體僑外生招生數從110年1萬4,000人提升至119年4萬2,000人,預計成長3倍。111至113學年度重點產業系所及國際專修部合計核定校數分別為59校、73校及79校,註冊人數分別為1,803人、4,727人及7,979人(詳表1),該計畫經費主要係補助學校辦理國際專修部開辦費100萬元(一次為限)及華語先修課程費每人5萬元,111至113年度決算數分別為690萬元、1億3,505萬元及3億7,446萬3千元(詳表2),因自112學年度起設有預錄取機制,爰各年度實際招生人數大於核定人數,故實際補助金額高於預算數。

表1 「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辦理情形表 單位:校;人

項目

111學年度

112學年度

113學年度

1.核定校數

59

73

79

(1)重點產業系所

27

29

27

(2)國際專修部

32

44

52

2.註冊人數

1,803

4,727

7,979

(1)重點產業系所

793

972

844

(2)國際專修部

1,010

3,755

7,135

資料來源:教育部。

表2 「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經費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重點產業系所

(未涉補助)

(未涉補助)

(未涉補助)

國際專修部

60,650

6,900

120,038

135,050

278,038

374,463

資料來源:教育部。

2.延攬新南向國家學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自106至109年度完成政策中長程目標並提交總結評估報告後,自110年度起改為年度計畫納入常態性業務;106至109年度及110至113年度累計決算數各為39.17億元及46.71億元,分別占累計預算數56.82億元及60.50億元之68.94%及77.21%,執行狀況尚待加強(詳表3)。

表3 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主軸

106至109年度

110至113年度

累計預算數

累計決算數

累計預算數

累計決算數

Market:提供優質教育產業、專業人才雙向培育

4,053,016

2,548,788

4,324,356

3,152,687

Pipeline:擴大雙邊青年學者及學子交流

1,099,374

881,391

1,333,910

1,105,332

Platform:擴展雙邊教育合作平臺

529,980

487,044

391,700

413,290

合計

5,682,370

3,917,223

6,049,966

4,671,309

資料來源:教育部。

3.促進國際生來臺留臺:行政院核定「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中程計畫(113-116年)」,執行3大策略分別為「依國家區域特性採多元攬才策略,籌組兩個大學聯盟」、「辦理新型專班,提供產學獎助金與生活/實習津貼,增加招生誘因」及「強化國際生輔導連結國內就業」,教育部主政部分預估所需經費約33.8億元(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11.5億元、產學聯盟及海外基地10.9億元及國際生就業輔導專業化11.4億元),自113年度起實施,預計累計4年招收國際生人數將新增為1萬1,148人,畢業後留臺就業人數將新增為1萬3,472人;執行結果,113年度決算數7億5,097萬1千元占預算數9億1,585萬1千元之82%。

(二)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

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分為11領域、27學門,據教育部提供大專校院僑外生畢業生主要就讀領域及學門人數,112學年度以「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之「商業及管理學門」2,663人最多(較111學年度1,848人增幅44.10%),其次為「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工程及工程業學門」1,995人(較111學年度1,428人增幅39.71%),再次為「人文及藝術領域」之「藝術學門」1,051人(較111學年度802人增幅31.05%,詳表4)。

而據國家發展委員會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113至115年在景氣情勢持平時,以「智慧機械」產業新增需求人數最多,所有職務均面臨招募困難,尤以機器聯網與應用、電控系統及機器人機電整合等3類工程師最難尋覓。惟111及112學年度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以商業及管理學門為主,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允宜檢討相關措施俾利來臺就學及留臺之僑外生符合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

表4 111及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僑外生畢業生主要就讀領域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前3大就讀領域

學門

111學年度

畢業生人數

112學年度

畢業生人數

1.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

1-1.商業及管理學門

1,848

2,663

1-2.法律學門

27

33

2.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

2-1.工程及工程業學門

1,428

1,995

2-2.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

293

370

2-3.製造及加工學門

77

115

3.人文及藝術領域

3-1.藝術學門

802

1,051

3-2.語文學門

676

896

3-3.人文學門

143

193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三)境外學生來源以新南向國家為主,惟存有休學及退學比率增加,及招生與教學等作業未臻完善等,尚待檢討精進

1.113學年度境外學生來源以越南、印尼等新南向國家為主:據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主要來源國家,比較103及113學年度,10餘年來除美國、法國外均為亞洲國家(地區),且以新南向國家為主,其中越南由103學年度3,715人增至113學年度3萬9,695人,印尼由3,559人增至1萬6,212人,越南及印尼成為境外學生最大來源國(詳表5)。

表5 103及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來源國家(地區)前10名概況表

單位:人

103學年度

113學年度

國家(地區)

人數

國家(地區)

人數

1.大陸地區

33,288

1.越南

39,695

2.馬來西亞

13,286

2.印尼

16,212

3.香港

6,286

3.馬來西亞

9,686

4.日本

5,816

4.日本

8,779

5.澳門

4,723

5.香港

6,874

6.越南

3,715

6.泰國

4,765

7.南韓

3,587

7.菲律賓

4,458

8.印尼

3,559

8.美國

3,985

9.美國

3,328

9.大地區

3,489

10.法國

1,557

10.緬甸

2,973

說 明:境外學生人數包括學位生(正式修讀學位外國學生、僑生(含港澳)、正式修讀學位陸生)及非學位生(外國交換生、短期研習及個人選讀、華語生及大陸研修生等)。

資料來源:教育部。

2.僑外生休退學人數增加,惟復學人數仍低: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僑外生(學位生)在學人數6萬2,559人,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人數3,194人,學年間復學僅584人,休學比率5.11%;至退學人數5,165人,退學比率7.63%,為108學年度以來最高(詳6)。另112學年度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比率雖增至48.17%,惟仍宜持續追蹤畢業3年或5年之留臺工作狀況,俾利評估相關留才措施效益。

表6 大專校院僑外生(學位生)休、退、復學及畢業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學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在學人數[A]

55,177

56,355

61,090

64,817

62,559

休學人數[B]

2,996

2,898

3,197

3,446

3,194

休學比率[B/A]

5.43

5.14

5.23

5.32

5.11

復學人數

430

686

593

616

584

退學人數[C]

4,167

3,464

4,439

5,343

5,165

退學比率[C/(A+C)]

7.02

5.79

6.77

7.62

7.63

畢業人數[D]

10,241

11,045

13,666

12,801

10,210

畢業後留臺工作人數[E]

3,507

4,683

6,366

6,126

4,918

畢業生留臺比率[E/D]

34.24

42.40

46.58

47.86

48.17

說 明:1.僑外生(學位生)係僑生(含港澳)、正式修讀學位外國學生(111及112學年含國際專修部華語先修班),不含陸生及境外專班。

2.休學人數指該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之人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3.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尚有諸多缺失待改進: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數量由109學年度34班增至113學年度161班,學生人數亦由1,115人增至5,792人(詳表7)。惟據教育部查核指出尚有多項缺失待改進,如: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校外實習場域及實習內容與學生系科專業關聯程度低、學生實習比例偏低、實習機構應分別列計實習津貼與工讀薪資、實習為課程故實習津貼不應扣除勞保費等項;另在技專校院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校內課程之缺失略為,學生未具華語文能力A2(含)級以上證明、對缺課或休退學之學生未持續追蹤或建立紀錄、「全國大專校院境外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錯誤、學生未與媒合廠商簽訂工讀合約、學生自行尋找廠商工讀卻無薪資單、缺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紀錄等。

表7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招生情形表 單位:班;人

學年度

項目

109

110

111

112

113

1.專班數量

34

78

92

123

161

(1)學位班

34

78

92

123

161

(2)非學位班

-

-

-

-

-

2.學生人數

1,115

2,888

3,368

4,272

5,792

(1)學位班

1,115

2,888

3,368

4,272

5,792

(2)非學位班

-

-

-

-

-

資料來源:教育部。

4.監察院曾就境外學生「假留學、真打工」等情事予以糾正,審計部亦提出相關審核意見:監察院112年對國際留學生來臺就學政策衍生之亂象予以糾正略以,我國大學受少子女化影響生源,積極招收境外生,惟該措施卻導致「假留學、真打工」亂象,而變相成為輸入勞動力之制度漏洞,損及我國際形象。113年再就境外學生來臺後失聯等情事進行調查,略以,大專院校境外學生入境後行方不明失聯與在臺從事非法活動人數增加,教育部允應就逾期居留、休退學比率偏高及失蹤人數偏高之境外學生來源國家,研謀周延具體防範措施,並建立查核機制督導學校依規定通報,避免大專校院成為外來人口管理之漏洞;又為避免失聯學生在臺從事非法工作,並於退學後確保其能安全離境返國,允應建立具體規範以進行學生退學或失聯之後續追蹤處理。另審計部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意見略以,擴大招收僑外生來臺就讀及留臺就業,間有僑外生華語文能力不足、學校追蹤畢業生流向機制尚在建置中、部分學校招生與教學及輔導等作業未臻完善等,有待督促學校檢討改善等情事,而教育部回復將追蹤學校改善辦理情形,並督促其落實相關作業等。

綜上,鑒於近年來臺之僑外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且存有境外學生來源以新南向國家為主、休學及退學人數增加,及攬才育才制度多有缺失等問題,允宜檢討精進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等政策措施,及強化求學期間之輔導管理與畢業留臺之追蹤機制,俾吸引優質學生來臺就學,並培養符合產業需求之僑外生留臺。

(分機:1921 林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