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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二二、國營事業於113年度仍辦理中之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逾五成曾辦理計畫修正,允宜檢討精進前期規劃作業,並強化控管機制 日期:114年9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特種基金及財團法人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國營事業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以下簡稱購建固定資產計畫)應按「專案計畫」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劃分,113年度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可用預算數為3,943.46億元,決算支用數為3,447.84億元(專案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分別為1,936.49億元及1,511.35億元),平均預算執行率87.43%。茲說明如下:

(一)113年度進行中之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共計55項計畫曾辦理修正,占全部專案計畫比率逾五成

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本要點所定個案計畫含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所列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另第12點第1項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調整作業計畫:1.機關(單位)任務變更、編併或裁撤,影響計畫執行。2.制度或法規變更,影響計畫執行。3.年度計畫預算(資源)增減,影響計畫執行。4.遭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因素,嚴重影響計畫執行。」經彙整各國營事業11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與實際進度比較表」所列各項專案計畫核定及修正情形,113年度仍辦理中之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合共98項,截至113年底計有55項計畫曾辦理修正(詳表1),占全部專案計畫比率逾五成,修正次數計86次,其中計畫修正1次之計畫33項,占總修正計畫數60%最多,修正2次之計畫15項次之(占比27.27%)。

前述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次數逾3次之計畫共7項(占總修正計畫數12.73%),以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修正次數4次最多(詳表2),7項修正計畫均延展辦理期限,並以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延後6年最久;另計畫總經費部分,除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臺鐵公司「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臺鐵局工程配合款」修正調降外,其餘5項計畫均調增經費,其中以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經費增加60.71%最多。

表1 國營事業113年度辦理中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修正次數明細表 單位:項數

名稱(簡稱)

修正計畫項數

截至113年底修正次數

1次

2次

3次

4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公司)

2

1

1

-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中油公司)

8

5

1

2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電公司)

17

11

5

-

1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水公司)

16

11

4

1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菸酒公司)

1

-

1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

1

-

-

1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鐵公司)

6

4

1

1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務公司)

2

1

-

-

1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機公司)

2

-

2

-

-

合計

55

33

15

5

2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國營事業提供資料。

表2 近年國營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辦理修正次數逾3次一覽表 單位:次;新臺幣千元

名稱

計畫名稱

總修正次數

原始核定情形

最新核定修正情形

辦理期程(年-年)

總經費

辦理期程(年-年)

總經費

中油公司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

3

101-107

18,481,796

101-112

20,907,314

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

3

105-114

60,083,562

105-118

96,562,438

台電公司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4

100-108

91,556,688

100-114

79,556,688

台水公司

南化場至豐德配水池複線送水幹管工程(南化場至左鎮段)

3

108-113

4,270,253

108-114

5,749,340

中華郵政

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

3

103-109

22,078,307

103-113

25,846,942

臺鐵公司

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臺鐵局工程配合款

3

102-104

1,932,000

102-106

1,672,000

港務公司

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

4

106-112

14,313,470

106-113

19,537,524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國營事業提供資料。

(二)部分修正計畫展延達4年以上或總經費調增逾三成,顯示前期規劃作業及進度控管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加強控管,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前揭曾辦理修正之55項公共建設計畫中,有38項辦理期程調整,41項辦理經費修正,僅少數計畫屬縮短期程或調降經費之情形,茲說明如下:

1.計畫辦理期程展延4年以上者共14項(占比25.45%):其中台電公司有3項計畫展延逾6年之久,包含「第七輸變電計畫」延遲完工期限10年最長、「北區一期電網專案計畫」及「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分別展延7及6年,另桃機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亦展延6年之久。

2.計畫總金額調整幅度逾三成者共15項(占比27.27%):以港務公司「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至115年)-港務公司辦理部分」增幅達1.77倍為最多(主要係配合經濟部離岸風電發展期程新增子計畫等),其餘包含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三期投資計畫」增幅96% (因物價變動、配合環評承諾等因素調增經費)、台水公司「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增幅82.36%(新增澎湖馬公6,000噸海水淡化廠等),調增總經費幅度亦高。爰此,顯示部分購建固定資產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作業未審慎評估所需工項及經費,致後續因物價上漲或新增需求而須辦理修正調整,允宜檢討精進前期規劃作業,並強化進度控管,以提升計畫推動效益。

(三)近年度部分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因未妥善辦理規劃設計作業或未覈實檢討設計成果及預算結構,致計畫修正作業流於形式,業經監察院要求檢討改善

據監察院113年度之調查報告,部分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因未妥善辦理規劃設計作業或未覈實檢討設計成果及預算結構,致計畫修正作業流於形式,經監察院要求檢討改善,說明如下:

1.中油公司辦理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因該計畫所在位址有影響藻礁生態之疑慮,爰歷經3次計畫修正,投資金額增加近365億元,達965億餘元。

2.桃機公司辦理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修正應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詳實檢討計畫內容及預算執行;詎該公司於本案設計階段初期,忽視總顧問對於設計成果可能超出預算之提醒及價值工程分析等建議,任由設計發展,於主體航廈工程2次流標後,仍未覈實檢討設計成果及預算結構,計畫修正作業流於形式,縱然行政院已專案督導並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惟第三航站興建期程嚴重延宕,凸顯桃機公司執行不力,負有督導計畫修正權責之交通部,監督不周。

綜上,國營事業113年度仍進行中之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逾五成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中逾25%修正計畫展延期限達4年以上或計畫總金額調整幅度逾三成,或經監察院要求檢討改善在案,顯示國營事業辦理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之前期規劃設計作業及執行進度控管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並強化前期規劃作業,健全控管機制,俾利計畫順利推動。

(分機:8652 廖怡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