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之醫療收入為其主要營收來源,惟因部分病患經濟困難、身分不明或聯絡資訊不全等因素而積欠醫療費用,案經醫院催收無效後轉列為呆帳。由近年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醫療欠費以觀,有部分醫院作業基金醫療欠費人次及金額,呈增長趨勢,均造成各該醫院財務減損,且增加欠費催收之行政負擔,亟待研謀改善。謹說明如下:
(一)醫療欠費催收作業之相關規定
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為使所屬醫療機構妥善處理應收醫療帳款及維護債權,有關應收款項轉入催收款項之期限及其轉銷呆帳等規範,大部分係參酌「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辦理,抑或再自行訂定細部相關規範,按此催收款項概指應收款項於清償期屆滿6個月內轉入催收程序之金額;而轉銷呆帳主要為逾清償期2年,經催收而未能收回者。轉銷呆帳之流程,須取具相關催收證明文件,提交至相關會議審議,認定已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於一定期限內報主管機關核轉審計部審核,並經審計部同意後,始得沖轉。
(二)中央政府轄管部分公立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均較110年度呈增長趨勢,顯示積欠醫療費用對於醫療體系之呆帳風險及行政負擔日益加重
觀察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110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概呈增長趨勢(詳表1),其中,教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較110年度增幅12.23%,積欠金額增幅38.49%。另國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較110年度減幅3.49%,惟平均每月仍2千餘人次,積欠金額增幅27.69%。至退輔會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較110年度增幅46.60%,金額增幅69.98%。由上可知,中央政府轄管部分公立醫院面臨有關積欠醫療費用問題,113年度雖較110年度之欠費人次或有增減,惟積欠總額逐年增加,此趨勢容顯醫療體系處理欠費之行政負擔日益加重,亦造成財務減損壓力。
表1 110至113年度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概況表 單位:人次;新臺幣千元;%
中央主管
醫院類別
年度
當年度積欠醫療費用
總人次
與基期比較
總金額
與基期比較
增減
人次
增減
比率
增減
金額
增減
比率
教育部
所屬醫院
110
20,157
基期
基期
119,960
基期
基期
111
36,117
15,960
79.18
178,996
59,036
49.21
112
22,638
2,481
12.31
155,984
36,024
30.03
113
22,623
2,466
12.23
166,128
46,168
38.49
國防部
所屬醫院
110
25,093
基期
基期
102,046
基期
基期
111
25,739
646
2.57
108,597
6,551
6.42
112
21,197
-3,896
-15.53
107,393
5,347
5.24
113
24,218
-875
-3.49
130,301
28,255
27.69
退輔會
所屬醫院
110
20,616
基期
基期
106,606
基期
基期
111
30,378
9,762
47.35
113,995
7,389
6.93
112
29,106
8,490
41.18
155,883
49,277
46.22
113
30,224
9,608
46.60
181,212
74,606
69.98
說 明:表內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不包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110至113年度中央政府轄管部分公立醫院「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之年平均比率達五成餘,或應收款項轉入催收款呈增長趨勢
依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110至113年度催收款分析表(詳表2)及同期間「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年平均比率逾50%之18家醫院(詳表3)觀之,其中教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之比率(下稱轉銷呆帳比率)為51.60%,較110年度增加3.42個百分點,且呈逐年上升之趨勢;同年度應收款項轉入催收款,則較110年度減幅4.55%。其所屬9家醫院中,有6家(占六成七)之轉銷呆帳年平均比率逾50%,並以臺大醫院金山分院87.60%最高;陽明交大醫院85.90%次之。另國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轉銷呆帳比率為47%,較110年度減少4.41個百分點,惟仍近五成;同年度應收款項轉入催收款較110年度增幅16.76%。其所屬14家醫院中,有8家(占五成七)之轉銷呆帳年平均比率逾50%,其中4家逾七成,包括:國軍左營總醫院岡山分院(80.62%)、國軍臺中總醫院(79.25%)、國軍高雄總醫院(72.50%)及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70.53%)。至退輔會所屬醫院部分,113年度轉銷呆帳比率為37.81%,為自110年來新低,惟同年度應收款項轉入催收款卻較110年度增幅67.46%。其所屬11家醫院中,有4家(占三成六)之轉銷呆帳年平均比率逾50%,其中以臺中榮總56.81%最高。由上可知,部分醫院對於醫療欠費之收回效能不彰,存有相當比例債權未能有效收回而予以轉銷呆帳,顯示債務管理機制尚待強化。
表2 110至113年度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催收款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主管醫院類別
發生年度
期初
金額
A
當年度轉入數
B
當年度清理數
C
期末
餘額
D=A+B-C
當年度
轉銷呆帳
E
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之比率
F=E/C
年平均比率
教育部
所屬醫院
110
78,320
45,471
36,228
87,563
17,453
48.18
50.65
111
87,563
39,476
38,827
88,212
19,891
51.23
112
88,212
49,765
48,113
89,864
24,813
51.57
113
89,864
43,403
46,832
86,435
24,163
51.60
國防部
所屬醫院
110
154,732
40,361
30,260
164,833
15,556
51.41
47.56
111
164,833
45,946
29,580
181,199
14,377
48.60
112
181,199
37,394
30,138
188,455
13,023
43.21
113
188,455
47,127
32,417
203,165
15,235
47.00
退輔會
所屬醫院
110
115,919
67,488
75,557
107,850
29,469
39.00
42.75
111
107,850
66,447
60,898
113,400
29,311
48.13
112
113,400
75,099
70,626
117,873
32,524
46.05
113
117,873
113,016
78,107
152,782
29,535
37.81
說 明:表列數字或因四捨五入致有尾差;另表內「當年度清理數」包含帳款收回數及轉銷呆帳數。表內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不包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3 110至113年度「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年平均比率逾50%之醫院概況表 單位:家;%
中央主管
醫院類別
家數
醫院名稱
110至113年度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
各年度比率
年平均比率
教育部
所屬醫院
6
臺大醫院金山分院
介於78.33-94.44
87.60
陽明交大醫院
介於76.25-93.34
85.90
臺大醫院北護分院
介於40-100
75.95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介於56.33-71
63.88
成大醫院斗六分院
介於46.17-57.87
52.68
成大醫院
介於43.20-56.17
50.34
國防部
所屬醫院
8
國軍左營總醫院岡山分院
介於65.05-96.35
80.62
國軍臺中總醫院
介於73.04-85.66
79.25
國軍高雄總醫院
介於60.21-86.80
72.50
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
介於27.38-93.64
70.53
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
介於55.49-86.54
68.16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
介於46.10-65.34
55.37
國軍左營總醫院
介於0-81.34
53.92
三軍總醫院
介於45.43-66.37
53.19
退輔會
所屬醫院
4
臺中榮總
介於55.52-58.66
56.81
臺北榮總
介於38.94-72.68
56.53
臺中榮總嘉灣及灣橋分院
介於32.57-79.90
56.44
屏東榮總(含龍泉)
介於36.41-64.19
50.53
說 明: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及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因帳務自111年度始自行列帳,爰僅得以111至113年度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之比率計算上開年平均比率。表內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不包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四)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之人次及金額概呈增長情形,且常因居所不明致催收不易,各主管機關允宜重視並妥謀善策
隨著觀光及引進移工人數成長,外籍人士使用臺灣醫療服務機率增加,積欠醫療費用問題日益顯著(詳表4),其中教育部所屬醫院111及112年度醫療欠費人次分別係110年度之1.91倍及1.18倍,113年度降至714人次,惟近4年(110至113年度)平均每年約942人次;另111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2.20、1.83及2.57倍,顯示雖欠費人次下降,但單筆金額可能提高,爰欠費風險集中化現象明顯。另國防部所屬醫院111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分別係110年度之1.24、1.05及1.71倍;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1.01、1.79及1.14倍。至退輔會所屬醫院111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分別係110年度之1.88、1.25及1.09倍;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1.16、1.55及2.72倍。
表4 110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概況表
單位:人次;新臺幣千元;倍
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
中央主管醫院類別
年度
人次
增減
人次
基期之
倍數
金額
增減
金額
基期之
倍數
教育部
所屬醫院
110
747
基期
基期
6,184
基期
基期
111
1,426
679
1.91
13,586
7,402
2.20
112
883
136
1.18
11,332
5,148
1.83
113
714
-33
0.96
15,880
9,696
2.57
國防部
所屬醫院
110
85
基期
基期
469
基期
基期
111
105
20
1.24
472
3
1.01
112
89
4
1.05
840
371
1.79
113
145
60
1.71
535
66
1.14
退輔會
所屬醫院
110
289
基期
基期
4,965
基期
基期
111
542
253
1.88
5,741
776
1.16
112
360
71
1.25
7,674
2,709
1.55
113
315
26
1.09
13,483
8,518
2.72
說 明:表內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不包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由上可知,外籍人士在臺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增長幅度頗大,然醫院反映外籍人士常因住居所不明、通訊資料欠缺或僅留國外通訊方式,致催收不易。曾有醫院洽移民署協助,惟該署非執行訴追機關,僅能通知家屬提供人道協助;亦有透過相關部會邀集相關在臺辦事處研商機制,惟成效不彰。鑒於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問題日益嚴重,且已非個別醫院可單獨解決,為確保我國醫療體系財務健全及醫療資源公平運用,亟需建立更完善之跨部會協調,以有效解決實務上所面臨之困境。
綜上,110至113年度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轉銷呆帳占當年度清理數之年平均比率介於42.75%至50.65%之間,其中計18家醫院大於50%,容顯醫療欠費收回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允宜強化清理及催收機制,俾利基金財務穩健。又外籍人士在我國積欠醫療費用日益嚴重,且面臨因居所不明無法聯繫、跨國追討成本高等問題,各主管機關允宜重視並妥謀善策,以降低催討欠費負荷及呆帳損失。
(分機:1929 沈家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