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第4期特別決算中,農業委員會(112年8月1日改制為農業部,下稱農業部)主管歲出預算編列65億9,872萬8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64億9,692萬7千元(包含實現數45億4,544萬3千元、應付數1億7,004萬1千元、保留數17億8,144萬3千元,詳表1),決算審定數占預算數比率98.46%,其中保留數占比達27.00%,謹評析如後: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決算農業部主管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改制後名稱)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農業委員會(農業部)
512,600
388,642
0
106,102
494,744
林務局(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
2,690,715
1,074,111
104,519
1,497,505
2,676,136
水土保持局(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
1,328,900
1,211,183
25,697
75,440
1,312,320
農業試驗所(農業試驗所及所屬)
183,843
180,137
0
0
180,137
林業試驗所
105,220
104,377
0
0
104,377
水產試驗所
70,045
69,980
0
0
69,980
畜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
5,182
5,157
0
0
5,157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農業藥物試驗所)
5,247
5,247
0
0
5,247
茶葉改良場(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7,919
7,919
0
0
7,919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19,813
19,813
0
0
19,813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2,802
2,802
0
0
2,802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11,213
11,210
0
0
11,210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11,568
11,567
0
0
11,567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10,038
10,038
0
0
10,038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8,750
8,749
0
0
8,749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2,623
2,623
0
0
2,623
漁業署及所屬
648,500
488,754
39,824
88,960
617,537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
29,871
29,440
0
0
29,440
農糧署及所屬
252,879
229,121
0
13,436
242,557
農田水利署
691,000
684,574
0
0
684,574
總計
6,598,728
4,545,443
170,041
1,781,443
6,496,927
說 明:1.農業部組織法係於112年5月3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546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並經行政院112年7月13日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2671號令發布自112年8月1日施行。
2.部分尾差細數不合係四捨五入所致。
資料來源:整理自前瞻第4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一、農業部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東螺溪綠廊串連水環境改善」,惟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允宜加速推動辦理
農業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項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編列9,68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8,646萬3千元(包含實現數574萬5千元及保留數8,071萬8千元),占預算數比率89.32%。經查:
(一)東螺溪綠廊串連水環境改善計畫期程為112至114年度,總經費3.53億元,預計由農業部補助2.89億元
農業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項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辦理「東螺溪綠廊串連水環境改善」編列9,680萬元(含業務費780萬元及獎補助費8,900萬元),係補助彰化縣政府設置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依農業部提供之計畫書,設置共同處理中心之執行期程為112至114年,總經費3億5,299萬9千元,預計由農業部補助2億8,946萬元(彰化縣政府自籌6,353萬9千元),並規劃以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補助8,700萬元(112及113年度分別補助3,100萬元及5,600萬元)及第5期特別預算(114年度)補助2億246萬元,以妥善處理回收鄰近東螺溪或周邊排水之畜牧場產出畜牧糞尿,俾提升東螺溪水質。
(二)農業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9,680萬元,惟實現數僅占預算數之5.94%,執行情形欠佳
農業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9,680萬元補助設置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實際執行結果,實現數574萬5千元,保留數8,071萬8千元,賸餘數1,033萬7千元,實現數僅占預算數之5.94%,據說明係因共同處理中心選址地點受地方民眾陳情抗議,彰化縣政府決議另擇用地興建,於113年4月間召開場址遴選會議後確認用地並完成公聽會程序及公告事宜,經行政院核准無償撥用國有土地及完成變更登記,惟「彰化縣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BTO前期作業暨履約監督管理計畫案」等未能於年度內完成,且未及於113年12月底前達成招標議約階段,爰保留相關經費及工程款。
按該計畫書預定進度,113年度原預計於1至3月完成共同處理中心興建工程發包及規劃作業,並於4至12月辦理興建工程,惟該計畫截至113年底尚未完成招商,實際進度與預期有相當差距,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速推動辦理,俾利計畫儘速如質完成。
綜上,為推動東螺溪水質改善作業,農業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項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彰化縣政府設置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惟實際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速推動辦理,俾利計畫儘速如質完成。
(分機:8663 鄭寧)
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惟部分工作指標及績效指標未達目標值,允宜加強監督施工狀況,俾提高計畫執行效率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下稱林業署)為辦理「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於前瞻第4期「軌道建設-中南部觀光鐵路」預算數23億1,595萬2千元,執行結果,實現數7億7,880萬8千元,應付數9,849萬2千元及保留數14億3,865萬2千元,應付保留比率66.37%,主要為車輛購置案,受規劃或發包作業時程影響,須保留繼續執行。經查:
(一)「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辦理情形
林業署辦理「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分3個工作項目,包括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車輛購置分案、車站及設施改建整修等,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辦理道床強度及路線(含上下邊坡)安全改善工程,有效提升邊坡穩定,降低行車風險;採購軌距拉桿、軌道壓鈑、注油枕木、碳鋼岔心及岔尖、勾頭道釘、道碴及鋼軌改善採購,並完成部分換新作業;完成路線沿線樹木、危木、路基、邊坡調查監測作業及路線改善規劃,另林業鐵路嘉義至二萬平光纖建置工程開工及辦理行控中心網路及資訊安全設備、平交道遮斷器及物料管理系統用物料架採購作業。
2.車輛購置分案:第1列車(機關車1輛加車廂5輛)打造進度達90%;完成28輛追日景觀車廂細部設計審查作業;完成木造車廂6輛,並於113年9月8日首航,113年度營運74趟次,服務人次5,473人。
3.車站及設施改建整修:完成簡易月台整修工程、鹿麻產車站及周邊環境整修工程、北門車站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阿里山車站服務空間改善工程。
(二)「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及「車輛購置分案」工作指標及績效指標未達原訂目標值,允宜加強監督施工狀況,積極推動趕辦
「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原訂113年度完成,113年1月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辦理時程至114年。參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3年度執行進度及績效報告「工作指標」及「績效指標」達成情形,其中「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及「車輛購置分案」累計至113年實際值分別為5.7案及1.97案,未達原訂113年度完成全期總目標值之6案及3案;另「車輛購置分案」累計至113年實際值為1.97案,仍未達修正後113年度累計目標值之2案(詳表1),據林業署表示主要係「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子計畫光纖工程案因場域特殊性及施工困難,發包進度落後,並受颱風豪雨影響工進,造成整體進度延遲,致無法支付工程款;及「車輛購置分案」子計畫因車廂內部高度調整,並涉及車廂整體結構安全性,須進行專業評估分析,爰影響車輛製造進程,允宜加強監督施工狀況,積極推動辦理,俾提升執行率。
表1 「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工作指標及績效指標達成概況表 單位:案
指標項目
工作指標
績效指標
計畫全期總目標值
累計至113年
計畫全期總目標值
累計至113年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路線結構及邊坡安全改善與監測
6
5.7
5.7
11
11
11
車輛購置分案
3
2
1.97
3
2
1.97
車站及設施改建整修
8
8
11
8
8
11
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3年度執行進度及績效報告「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114年1月)
綜上,林業署於前瞻第4期辦理「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預算執行結果,實現數7億7,880萬8千元,應付數9,849萬2千元及保留數14億3,865萬2千元,應付保留比率66.37%,計畫推動未如預期,允宜加強監督施工狀況,積極推動辦理,俾提升執行率。
三、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3底尚有8案未完成,允宜加強執行
農業部及所屬林業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下稱農村水保署)、農糧署於前瞻第4期編列「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預算數3億5,93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3億3,811萬9千元,執行率94.10%(詳表1),經查:
(一)「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農業部及所屬辦理「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係為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優先協助偏鄉弱勢地區,充實相關軟硬體建設,提升在地能量,以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各單位預算執行情形(詳表1),說明如下:
1.農業部:補助農民團體辦理教育訓練推廣活動及補助辦理農產業設施(備)改善等預算數8,0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7,938萬9千元,執行率99.24%。
2.林業署: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林業資產發展建設及產業活化等預算數8,0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7,121萬1千元,執行率89.01%。
3.農村水保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農村特色產業輔導整合、推廣社區生活、公共設施改善、在地產業串聯、農村社區發展等預算數9,99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9,585萬8千元,執行率95.95%。
4.農糧署:補助地方政府及農民團體購置特色產業發展設施(備)及辦理教育訓練、補助辦理穀倉活化利用、設置直銷據點或轉型為多功能複合場域;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地方創生發展建設及產業活化及辦理計畫推動、審查及管制考核等預算數9,94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9,166萬1千元,執行率92.21%。
表1 農業部主管於第4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之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承辦單位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農業部
80,000
79,389
99.24
林業署
80,000
71,211
89.01
農村水保署
99,900
95,858
95.95
農糧署
99,400
91,661
92.21
合計
359,300
338,119
94.10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二)農村水保署「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於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結果,截至113底尚有8案未完成,允宜加速辦理
農村水保署辦理「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於前瞻第4期預算數9,990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5,391萬2千元及保留數4,194萬6千元,保留比率41.99%,截至113底尚有8案未完成(詳表2),保留至114年度以後處理,據該署表示,保留原因係計畫執行場域屬農村地區,地處偏遠或具特殊地理條件,執行能量與人力資源相對有限,導致計畫推展進度未如預期;另地方創生計畫,係由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向國發會自主提案,並經行政院地方創生工作會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且部分案件屬工程計畫,需辦理委託設計及工程發包作業,行政作業時程耗時,導致部分預算辦理保留。為提升計畫執行進度,農村水保署允宜加強透過現地訪視及進度檢討會,以管控計畫執行進度,賡續依現況滾動檢討,督促執行單位加速辦理於期限內完成。
表2 農村水保署辦理「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3年底尚未完成,辦理保留之計畫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計畫名稱
保留金額
1
鹿谷農村產業體驗型塑推廣計畫
4,416
2
流域共生綠藝農旅計畫
4,000
3
宜蘭金柑產業地方創生計畫-宜蘭金柑品牌建構及行銷計畫
3,000
4
雲林古坑草嶺翻轉環境創生產業計畫
2,030
5
關山農村產業再生培力計畫
3,000
6
臺東縣池上鄉慢城產業推動計畫
3,000
7
嘉義縣大林鎮頂員林埤環境整建計畫
20,000
8
南笨港農村、鐡道、工藝永續共好規劃計畫
2,500
合 計
41,946
資料來源:農村水保署提供。
綜上,農業部及所屬於前瞻第4期編列「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預算數3億5,93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3億3,811萬9千元,惟農村水保署「城鄉建設-加速推動地方創生」於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結果,保留比率達41.99%,截至113底尚有8案未完成,允宜加強透過現地訪視及進度檢討會,以管控計畫執行進度,賡續依現況滾動檢討,督促執行單位加速辦理。
四、農業部及所屬辦理「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惟三大碳匯部分績效指標項目離114年度總目標值仍有差距,允宜加強辦理,以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及增加碳匯之目標
農業部及所屬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合共7億6,832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7億5,710萬2千元,執行率98.54%(詳表1)。經查:
(一)「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農業部及所屬辦理「綠能建設-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係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中「十二項關鍵戰略」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並落實推動「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各單位預算執行情形(詳表1),說明如下:
1.農業部:研發建立農業碳匯計量方法學及增匯誘因機制,辦理對應我國自然碳匯戰略之策略推展專案、購置農產品碳排放係數資料庫、補助大專院校與民間團體辦理專題研究、示範計畫及技術擴散等預算數8,3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7,943萬元,執行率95.70%。
2.林業署及林業試驗所:辦理促進森林碳匯效益之經營模式與技術研究預算數合共1億6,258萬3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合共1億6,127萬4千元,執行率99.19%。
3.農業試驗所、農業藥物試驗所、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桃園區、苗栗區、臺中區、臺南區、高雄區、花蓮區與臺東區等7個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辦理開發負碳農耕模式研究,建立符合國內應用之土壤匯監測、報告與驗證機制及土壤碳儲潛力圖、建構增進土壤有機碳匯之農耕管理模式及開發生物資源增進碳匯等預算數合共3億5,469萬3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合共3億4,855萬2千元,執行率98.27%。
4.水產試驗所及漁業署:辦理海洋與漁業碳匯技術及效益評估研究,建立海洋及濕地量測方法學,評估海洋及濕地碳匯量等預算數合共1億6,804萬5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合共1億6,784萬6千元,執行率99.88%。
表1 農業部及所屬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之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承辦單位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農業部
83,000
79,430
95.70
林業署
57,363
56,897
99.19
農業試驗所
145,688
142,135
97.56
林業試驗所
105,220
104,377
99.20
水產試驗所
70,045
69,980
99.91
農業藥物試驗所
5,247
5,247
100.00
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7,919
7,919
100.00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7,875
7,875
100.00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2,802
2,802
100.00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5,247
5,244
99.94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11,568
11,567
99.99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3,495
3,495
100.00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8,750
8,749
99.99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2,623
2,623
100.00
漁業署
98,000
97,866
99.86
農糧署
153,479
150,896
98.32
合計
768,321
757,102
98.54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二)農業部及所屬辦理「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計畫,為驗證增匯效益,允宜持續追蹤實施固碳措施之場域後續碳匯變化
農業部及所屬辦理「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於盤整國內基線情境碳儲量部分,累計建立碳匯量測方法11式,設立監測場域達260處,碳匯基礎資料蒐集與調查達23萬7,300筆,並新建與維護資料庫10個,以供後續納入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之排放係數資料參據。於建構增匯技術部分,累計設立66處增匯技術驗證場域,包括增進土壤有機碳農耕管理模式(如低耕犁、草生栽培等)51處、高碳匯樹種品系密植造林4處、劣化地復育6處、海面藻類養殖1處及海草床復育4處等措施,允宜持續追蹤實施固碳措施之場域後續碳匯變化,以驗證其增匯效益。
(三)三大碳匯部分績效指標項目離114年度總目標值仍有差距,允宜加強辦理,以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及增加碳匯之目標
「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第二期(110至114年度)訂有農業部門階段性管制目標,惟據農業部提供資料略以,比較三大碳匯績效指標顯示,部分指標截至113年底,尚未達114年度預計總目標值之八成,例如「森林碳匯」之「造林」項目113年底累計新植造林面積4,779公頃,占114年底之目標(累計新植造林面積6,600公頃)之72.41%;「森林及竹林碳匯經營管理」項目113年底累計經營管理面積7,885公頃,占114年底之目標(累計經營管理面積1萬4,500公頃)之54.38%;「海洋碳匯」之「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項目113年底累計保育區7.71平方公里,占114年底之目標(累計保育區面積達34.11平方公里)之22.60% (詳表2);允宜積極辦理植樹造林與撫育,提高林地碳匯量,發揮森林碳吸存效益,及加強辦理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以增加碳匯,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
表2 三大碳匯113年底主要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
碳匯名稱
績效指標
第2階段(114年底)目標值(A)
113年底達成情形(B)
達成率(C=B/A)
森林碳匯
造林
累計新植造林面積6,600公頃
累計新植造林面積4,779公頃
72.41
森林及竹林碳匯經營管理
累計經營管面積1萬4,500公頃
累計經營管面積7,885公頃
54.38
國產材生產量
年度生產量10.4萬立方公尺
年度生產量8.44萬立方公尺
81.15
土壤碳匯
推廣具負碳功能作物或品種
累計推廣面積7萬8,000公頃
累計推廣面積7萬1,592公頃
91.78
增加土壤有機質
累計增加面積34萬2,740公頃
累計增加面積30萬7,054公頃
89.59
海洋碳匯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累計保育區面積達34.11平方公里
累計保育區7.71平方公里
22.60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農業部及所屬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合共7億6,832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7億5,710萬2千元,執行率98.54%,惟三大碳匯部分績效指標項目截至113年底如「造林」72.41%、「森林及竹林碳匯經營管理」54.40%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22.60%,尚未達114年度預計總目標值之八成,允宜積極加強辦理,以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及增加碳匯之目標。
五、農業部所屬賡續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允宜盤點我國農田水利設施渠道改善情形並加速治理,俾達提高韌性承洪能力之預期目標
農業部所屬林業署、農村水保署、漁業署、農田水利署為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合共編列24億9,986萬6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4億5,347萬5千元,執行率98.14%。經查:
(一)「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農業部所屬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係國有林地治理、坡地水土資源保育、水產養殖排水治理,以及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等業務,各單位預算執行情形(詳表1),說明如下:
1.林業署:辦理國有林地治理預算數2億3,74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億3,207萬5千元,執行率97.76%。
2.農村水保署:辦理坡地水土資源保育預算數12億2,9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12億1,646萬3千元,執行率98.98%。
3.漁業署:辦理水產養殖排水治理預算數3億8,206萬6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3億5,854萬2千元,執行率93.84%。
4.農田水利署:辦理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預算數6億5,14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6億4,639萬4千元,執行率99.23%。
表1 農業部所屬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承辦單位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林業署
237,400
232,075
97.76
農村水保署
1,229,000
1,216,463
98.98
漁業署
382,066
358,542
93.84
農田水利署
651,400
646,394
99.23
合計
2,499,866
2,453,475
98.14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二)農業部所屬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各項實際值尚達113年底之目標值
農業部所屬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據林業署、農村水保署、漁業署及農田水利署提供績效指標,累計至113年底改善農田排水渠道累計188.51公里,農田構造物改善120座,坡地水土資源保育-控制土砂生產量296.82萬立方公尺,崩塌地處理29.5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78.9萬立方公尺,水產養殖排水-增加保護面積7.59平方公里,各項實際值尚達113年底之目標值(詳表2)。
表2 農業部所屬辦理前瞻特別預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指標項目
單位
計畫全期總目標值
累計至113年底
執行機關
目標值
實際值
改善農田排水渠道
公里
189
160
188.51
農田水利署
農田構造物改善
座
135
108
120
農田水利署
坡地水土資源保育-控制土砂生產量
萬立方公尺
500
258.4
296.82
農村水保署
國有林地治理-崩塌地處理
公頃
50
26
29.5
林業署
國有林地治理-抑制土砂下移量
萬立方公尺
150
77
78.9
林業署
水產養殖排水-增加保護面積
平方公里
12
7.59
7.59
漁業署
資料來源:農業部所屬提供,本中心彙整。
(三)農田水利署允宜賡續盤點我國農田水利設施渠道改善情形並加速治理
農田水利署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之農田排水、埤塘及圳路改善等,提高農業區內積淹水排放能力,以維持汛期間農田排水路之暢通,減輕農田淹水損害及縮短淹水時間,確保國人農糧安全需求及穩定夏季蔬菜生產。據農田水利署提供前瞻第1至4期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辦理情形,第4期農田排水渠道改善37.66公里及構造物改善18座,均達成目標值32公里及17座(詳表3),惟據農田水利署提供資料,以113年底農田灌溉排水渠道7萬1,309公里中,仍有3萬8,566公里,約54.08%非屬具良好供水能力者,爰此,允宜賡續盤點我國農田水利設施渠道改善情形並加速治理,以減少灌溉渠道滲漏水損失及農作物淹水災損。
表3 農田水利署前瞻第1至4期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辦理概況表
項目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合計
農田排水渠道改善數(公里)
預計數
35
70
23
32
160
實際數
35.59
87.12
28.14
37.66
188.51
構造物改善數(座)
預計數
25
50
16
17
108
實際數
29
57
16
18
120
資料來源:農田水利署提供。
綜上,農業部所屬林業署、農村水保署、漁業署、農田水利署為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合共編列24億9,986萬6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4億5,347萬5千元,惟113年底農田灌溉排水渠道中仍有約54.08%非屬具良好供水能力者,允宜賡續盤點我國農田水利設施渠道改善情形,加速辦理農田排水、埤塘及圳路改善之工作,以維持汛期間農田排水路之暢通,減輕農田淹水損害。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