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113年度「營建工程」預算數5,351萬6千元,係辦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合署興建所屬單位辦公廳舍計畫 (107至113年度)」(以下簡稱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最後一年所需經費;執行結果,實現數6,928萬6千元(含以前年度保留數)、保留數3,500萬3千元。茲說明如下:
(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自107年度開始辦理,計畫經3次修正後,調整總經費及期程
勞動部配合103年度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成立職安署,該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因新增業務及人力,致原租用辦公空間不敷使用,且亦未設置足夠停車空間供民眾洽公;經多方協調後,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協調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合署興建辦公廳舍,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於106年6月經行政院同意辦理,計畫期程為107至110年度,總經費5億430萬3千元,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改前為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惟該計畫因多次流標等因素,致修改計畫內容、期間及經費,第3次修正計畫經行政院於112年5月17日核定,計畫期程為107至113年度,計畫總經費6億4,235萬2千元,職安署分攤2億5,250萬9千元。
(二)原預計113年完成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雖已竣工惟未能辦理結算驗收作業,致未如期完成
該署原預計113年底完成,107至113年度累計預算數2億5,250萬9千元,累計執行數2億1,750萬6千元、保留數3,500萬3千元,尚未能如期完成;詢據職安署說明略以,該工程開工後因天候、疫情及後續擴充工項變更設計等影響施工進度,雖於113年6月24日竣工,並分別於同年10月及11月辦理驗收及複驗作業,惟因複驗缺失事項尚未完成改善、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之消防圖審尚未通過等問題,致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爰未能如期辦理結算驗收作業;另公共藝術作品雖已設置完成,惟尚未經高雄市公共藝術審議會備查,致委託專業服務費及設置費未能如期支付尾款,爰於113年度需辦理保留。
據該署表示,該新建工程已於114年5月驗收完畢,惟部分零星工程及結算事宜仍持續進行,預計114年底前結案,允宜強化監督控管機制,俾利工程儘速如質完成。
綜上,職安署自107年度起辦理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經3次修訂計畫後,未能如期辦理結算驗收作業致未於113年度完成,允宜強化監督控管機制,俾利工程儘速完成,俾提供安全無虞辦公環境。
(分機:1915 楊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