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計畫修正後執行期程112至116年)113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億4,915萬7千元(包含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8,376萬9千元及本年度預算數2億6,538萬8千元),執行數2億5,908萬7千元,占可支用預算數74.20%。經查:
(一)「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工作內容及修正情形
國發會研擬「中興新村整體規劃案」於111年4月經行政院核定,將各分區發展定位為北核心歷史文化區、中核心休閒生活區、南核心大學城,為配合該規劃案,於111年6月經行政院核定辦理「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原核定執行期程112至115年,總經費10.44億元,嗣後因新增工程、配合物價波動及實際執行情形等因素調增各年度經費,112年8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至15.34億元,期程展延至116年。該計畫工作內容包括優化改善中興新村職務宿舍,辦理歷史建築中興會堂及省府大樓等修復工程,青少年活動中心及中興羽球館優化工程,以及主要道路改善、智慧路燈建置及公園優化等工程。
(二)113年度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74.20%,預算執行未如預期
檢視113年度國發會決算書「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113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億4,915萬7千元,執行數2億5,908萬7千元(含實現數2億5,777萬8千元及賸餘數130萬9千元),占可支用預算數74.20%(詳表1),主要為「中興新村多房間職務宿舍(第2階段)改善工程」等9項計畫合計保留9,007萬元,占可支用預算數25.80%,預算執行未如預期。據國發會說明略以,主要係中興新村多房間職務宿舍(第2階段)改善工程及南投縣歷史建築中興會堂修復工程分別於113年9月及113年12月始開工,因契約期程分別至114年6月及114年10月,故保留工程經費至114年度繼續執行。
表1 113年度「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可支用
預算數
本期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比率
實現數
應付數
賸餘數
合計
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
349,157
257,778
-
1,309
259,087
74.20
資料來源:國發會113年度決算書「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
綜上,國發會113年度推動「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74.20%,預算執行情形未如預期,主要係因部分計畫於113年度後期始開工、契約期程跨至114年度,致經費需保留至次年度辦理。允宜檢討強化工程進度控管,俾確保計畫如期如質完成,以帶動中興新村整體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