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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113年度結案之25件運輸事故調查案件中有10件展期,允宜賡續改善,俾提升事故調查效率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運安會)為辦理運輸事故調查,113年度於「運輸事故調查」、「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及「精進運輸事故調查能量」分別編列1,291萬8千元、320萬3千元及3,503萬3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010萬元、313萬8千元及3,329萬6千元,執行率分別為78.18%、97.97%及95.04%。經查:

(一)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以水路及公路較多

據運安會提供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辦理情形,該會113年度調查案件共52件,包括以前年度未結案件28件及新增案件24件;截至113年底已結案有25件,調查中案件有27件。復檢視113年度調查之運輸事故類型,以水路25件最多,公路13件次之,截至113年底仍在調查中案件亦以水路11件最多,公路9件次之,航空及鐵道各為5件及2件(詳表1)。

表1 運安會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

運輸事故類型

調查案件數

辦理情形(至113年底)

以前年度

未結案件

新增案件

合計

已結案

調查中

合計

航空

3

5

8

3

5

8

水路

12

13

25

14

11

25

鐵道

4

2

6

4

2

6

公路

9

4

13

4

9

13

合計

28

24

52

25

27

52

資料來源:運安會。

(二)運安會訂有運輸事故各模組各級調查報告預計發布時程

運安會航空、水路、鐵道及公路之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訂有各模組(即各類型)各級調查報告預計發布時程(詳表2),其中航空分為6級、水路分為3級、鐵道及公路均分為2級,調查報告預計發布參考時程以航空事故第1級24個月最長,其餘事故第1級為18個月,而以水路事故第3級6個月最短。運安會表示,預計發布時程為參考時程而非法定時程,調查報告實際發布日期超過預計發布日期時之狀態,該會內控管理系統中描述為展期。

表2 運安會各類運輸事故正式調查報告之預計發布參考時程表

運輸事故類型

調查分級

預計發布參考時程

航空

6級

第1級24個月、第2至5級12個月、第6級8個月

水路

3級

第1級18個月、第2級12個月、第3級6個月

鐵道

2級

第1級18個月、第2級12個月

公路

2級

第1級18個月、第2級12個月

資料來源:運安會。

(三)110至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之展期情形漸趨改善,惟113年度已結案之25件調查案件中仍有10件展期

據運安會提供近年運輸事故調查案件之展期資料,展期率(該年度新立案件數中,已結案且展期者之比率)自110年度之82%,111及112年度之40%及44%,至113年度降為0%(詳表3),即該會113年度新立調查案件,截至113年底結案者未有展期情形。

惟該會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已結案之25件中有10件展期,均為112年度未結案件,包括航空2件、水路7件及公路1件,其中以航空事故「1120117海巡署B-AAA 01397遙控無人機於臺東都蘭執行飛行測試時墜毀事故」展期9個月最久,該案於112年1月7日成案,原預計於112年9月30日發布調查報告,實際於113年7月8日發布,係因待測零件多且疫情期間等待第三方零件檢測費時過長所致。另截至113年底調查中事故27件,尚未有展期情形。

表3 運安會110至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展期率統計表

單位:件;%

年度

模組

項目

航空

水路

鐵道

公路

總計

110

新立案件數(A)

5

60

6

3

74

新立案迄113年底已結案且展期件數(B)

4

51

5

1

61

展期率(B/A)

80

85

83

33

82

111

新立案件數(A)

2

39

5

1

47

新立案迄113年底已結案且展期件數(B)

1

18

0

0

19

展期率(B/A)

50

46

0

0

40

112

新立案件數(A)

4

23

3

9

39

新立案迄113年底已結案且展期件數(B)

3

13

0

1

17

展期率(B/A)

75

57

0

11

44

113

新立案件數(A)

5

13

2

4

24

新立案迄113年底已結案且展期件數(B)

0

0

0

0

0

展期率(B/A)

0

0

0

0

0

說 明:1.洽運安會提供成立後各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展期情形,經運安會表示,該會於113年經內部討論,將各年度之展期率定義為該年度新立案件數(分母)中,已結案且展期者(分子)之比率,且於後續本院委員索取資料或質詢答覆時皆採用相同認定方式;另該會考量108年由飛航安全委員會改制為運安會後,至111年始完成第二階段請增員額之人員聘用,先前調查人力較為短缺,爰該會以110年度作為展期率比較之起始年。

2.展期係用於運安會內控管理時,管理系統中描述調查報告實際發布日期超過預計發布日期時之狀態。調查報告預計發布日期係以事故發生日起算至預計發布參考時程之月底;實際發布日期是指運安會正式對外發布調查報告之日期。

資料來源:運安會。

綜上,運安會113年度運輸事故調查案件共52件,以水路及公路較多。該會訂有運輸事故各模組各級調查報告預計發布時程,110至113年度調查案件之展期情形漸趨改善,惟113年度已結案之25件調查案件中仍有10件展期,允宜賡續改善,俾提升事故調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