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及所屬(以下簡稱海巡署)「海巡工作」項下「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預算數5,204萬元,執行數216萬3千元(包括實現數10萬元及賸餘數206萬3千元),執行率僅4.16%。
為強化無人機隊量能及海難事件獲救效率,並擴大違規案件查處成效,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預計購置12架旋翼型無人機,總經費為1億7,226萬元,經行政院於112年1月核定。檢視本計畫迄112年底及113年底之累計預算數各為5,000萬元及1億204萬元,惟累計實現數僅各為337萬3千元及347萬3千元,累計實現率分別為6.75%、3.40%(詳表1),均未及一成,各年度執行情形大幅落後預期。洽據海巡署表示,本計畫於112年8月決標,惟113年8、9月辦理驗收(複驗),因無人機不明原因墜落及引擎高溫磨損等無法驗測情事,致驗收不合格,續該署多次函文承商要求趲趕或提改善建議,並於113年12月31日正式函文承商限期14日改正,未及於年度內完成所致。
表1 海巡署「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A
可支用預算數
實現數C
累計實現數D
實現數/可支用預算數(實現率)C/B
累計實現數/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累計實現率)D/A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合計B
112
50,000
0
50,000
50,000
3,373
3,373
6.75
6.75
113
102,040
46,627
52,040
98,667
100
3,473
0.10
3.40
資料來源:海巡署。
綜上,為強化無人機隊量能及海難事件獲救效率,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惟112及113年底累計實現率分別為6.75%、3.40%,均未及一成,各年度執行情形大幅落後預期,顯有未洽,允宜檢討改善。
(分機:1932 陳如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