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3年度預算原編「非營業特種基金」48億4,667萬8千元,包含撥補「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27億1,200萬元及「水資源作業基金」21億3,467萬8千元等推動業務所需經費,執行結果,決算數54億167萬8千元,較預算增加5億5,500萬元,係依災害防救法第57條規定由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項下移緩濟急調整移入撥補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理協助凱米颱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所需經費。經查:
(一)近2年度撥補非營業特種基金概況
彙整經濟部近2年度(112及113年度)決算撥補「非營業特種基金」情形(詳表1),113年度除賡續撥補「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相關工作,另新增撥補「水資源作業基金」21億3,467萬8千元,用以加強水資源管理及辦理水庫永續利用。彙整該2個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收支餘絀情形(詳表2),並說明如下:
1.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特別收入基金):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略以,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用以支援或補助中小企業各項業務輔導或融資所需利息補貼等事項;另依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中央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撥充。二、其他專案基金撥充。三、公民營企業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惟該基金113年度決算「基金來源」28.62億元,其中「公庫撥款收入」27.12億元,占基金來源達94.77%,另基金用途決算數17.25億元,較預算數27.71億元,減少10.46億元,預算執行率未及65%,各項業務計畫執行未如預期。
2.水資源作業基金(作業基金):依水利法第89條之1第1項規定略以,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水資源作業基金,辦理水庫、海堤、河川或排水設施之管理、疏濬、災害搶修搶險、人才培訓及回饋措施等;另依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該基金收入來源包含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水利設施之使用費收入、清淤疏濬所得砂石之出售收入、耗水費收入及基金孳息收入等;該基金因給水銷貨收入不敷支應所需銷貨成本,致業務收支多呈短絀,113年度決算短絀數22.57億元,較預算短絀數18.69億元,短絀增加3.87億元。
按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及水資源作業基金分別屬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之「特別收入基金」,以及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用於非營業者之「作業基金」,惟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收入來源逾九成為政府撥款收入,水資源作業基金113年度決算短絀數較預算增加,營運績效均待檢討改善。
表1 經濟部112及113年度撥補非營業基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12決算
113決算
用途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2,712,000
2,712,000
辦理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等相關工作。
-
555,000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專案撥補辦理凱米颱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所需經費。
小計
2,712,000
3,267,000
-
石油基金
1,000,000
詳說明
辦理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計畫。
水資源作業基金
-
2,134,678
加強水資源管理及辦理水庫永續利用等業務。
合計
3,712,000
5,401,678
說 明:撥補石油基金辦理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計畫,配合經濟部組織法修正並自112年9月26日施行,113年度由商業發展署編列撥補。
資料來源:經濟部各年度決算書。
表2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及水資源作業基金113年度收支餘絀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水資源作業基金(個別)
科目
預算數
決算數
科目
預算數
決算數
基金來源
2,804,324
2,861,933
業務收入
8,916,187
8,389,995
業務成本與費用
10,730,897
10,692,466
基金用途
2,770,580
1,724,915
業務賸餘(短絀)
-1,814,710
-2,302,472
業務外賸餘(短絀)
-54,613
45,667
本期餘絀
33,744
1,137,018
本期賸餘(短絀)
-1,869,323
-2,256,805
說 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13年度決算基金來源「政府撥入收入-公庫撥款收入」27億1,233萬7千元(占基金來源94.77%);水資源作業基金(個別)113年度決算「基金數額增減明細表」:期初餘額736億8,095萬6千元,加計國庫增撥數21億3,467萬8千元及其他調整數後,期末基金數額為764億6,046萬9千元。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及水資源作業基金113年度決算書。
(二)經濟部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營運或業務計畫,逾八成項目未達目標,允宜檢討並研謀改善
經濟部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包含2個作業基金(經濟作業基金及水資源作業基金)及2個特別收入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參據審計部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有關非營業特種基金營運(業務)計畫實施之查核;4個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訂定17項計畫,其中未達所訂年度目標項數高達14項(占比82.35%),逾八成項目未達預期目標(詳表3),允宜檢討並加強控管所屬非特種營業基金之營運績效,確切落實各基金設立目的。
表3 經濟部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營運(業務)計畫未達預計目標項目概況表
項目
單位
預計數
實際數
增減率%
經濟作業基金
汙水處理營運
萬立方公尺
6,944
6,558
-5.56
水資源作業基金
發電
千度
588,272
333,168
-43.36
給水
千立方公尺
1,946,929
1,796,379
-7.73
觀光
人次
1,102,359
795,150
-27.87
溫泉政策規劃及技術研究發展
新臺幣千元
6,752
6,174
-8.55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貿易推廣工作計畫
新臺幣千元
5,803,182
5,300,768
-8.66
能源研究發展工作
新臺幣千元
3,239,451
3,197,406
-1.30
再生能源推廣計畫
新臺幣千元
667,725
286,091
-57.15
中小企業發展計畫
新臺幣千元
2,768,185
1,723,104
-37.75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
新臺幣千元
89,191
82,451
-7.56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
新臺幣千元
95,707
81,482
-14.86
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
新臺幣千元
984,397
358,584
-63.57
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
新臺幣千元
263,607
261,335
-0.86
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其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
新臺幣千元
4,992,144
4,314,346
-13.58
說 明:經濟部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合共訂定17項營運(業務)計畫,包含經濟作業基金2項、水資源作業基金5項、經濟特別收入基金5項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5項。
資料來源: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
綜上,經濟部113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數54億167萬8千元,包含撥補中小企業發展基金32億6,700萬元及水資源作業基金21億3,467萬8千元等推動業務所需經費,惟所屬4個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年度營運或業務計畫,執行結果,逾八成項目未達目標值,允宜檢討並研謀改善,以提高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之營運績效。
(分機:1928 施岑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