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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九、迄113年底所辦公共托育服務據點之布建仍未達標,另公共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近年雖下降,然仍近五成,允宜研謀精進作為,俾提升托育服務之可及性及服務品質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社會及家庭署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黃彥斌 陳果廷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113年度於「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0至2歲嬰幼兒照顧」計畫之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業務,編列129億4,691萬7千元,決算數125億1,561萬元,預算執行率96.67%。關於截至113年底全國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布建數未達標,且服務人力流動率仍近五成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截至113年底,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布建數仍未達標

鑒於當前我國少子女化現象之關鍵因素之一係育齡婦女面臨職場生涯與養育兒女抉擇之困境,為協助國人解決前揭難處,並減輕育兒之經濟負擔,政府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具體措施之一即包括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藉由提供平價、優質、近便之托育服務措施,使國人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進而達成促進生育之政策目標。為提供國人適足之托育資源,近年社家署與各地方政府除合作布建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包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與公共托育家園)外,另透過與政府簽約之合格私立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合作,提供符合一定托育服務品質之準公共化托育服務。

依社家署提供資料,截至113年底,各市縣已設置之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合計482處,距年度目標值522處尚有落差;至於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方面,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居家保母據點合計數分別為1,088處、2萬2,989處(詳表1)。

表1 截至113年底各市縣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布建成果統計表 單位:處

托育資源別

市縣別

公共托育

服務據點

準公共托育服務

簽約之私立

托嬰中心

簽約之居家

托育保母

合計

482

1,088

22,989

新北市

122

220

3,792

臺北市

87

153

2,138

桃園市

50

127

2,325

臺中市

46

156

4,040

臺南市

15

110

1,804

高雄市

61

61

3,074

新竹縣

7

68

673

苗栗縣

6

20

484

彰化縣

5

52

679

南投縣

4

3

342

雲林縣

7

12

446

嘉義縣

9

0

319

屏東縣

8

14

493

宜蘭縣

16

8

329

花蓮縣

4

2

325

臺東縣

5

5

178

基隆市

4

7

307

新竹市

3

64

746

嘉義市

5

5

366

澎湖縣

6

0

60

金門縣

7

1

63

連江縣

5

0

6

資料來源:社家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二)111至113年度公共托育及準公共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雖下滑,惟仍近五成

影響托育服務品質之關鍵因素之一係服務提供者與受照顧者之間是否建立穩定照顧關係。一般而言,托育服務人員倘能與受照顧之嬰幼兒建立安全、穩定、且密切之照顧關係,對於嬰幼兒之情緒、認知發展均較有幫助,而建立前揭關係之前提係托育服務提供者能穩定任職,亦即人力流動率愈低將愈有助於托育服務品質之提升。

依社家署提供資料,111至113年度公共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自48.43%減少至44.98%,同期間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亦自58.48%減至54.87%(詳表2);由前揭數據可悉,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高於公共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而各類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雖概呈下滑,惟仍近五成,尚待賡續改進。

表2 111至113年度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統計表 單位:%

年度

項目

111

112

113

公共托育服務

人力流動率

48.43

49.44

44.98

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

58.48

56.30

54.87

資料來源:社家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近年社家署為協助國人取得平價、優質、近便之托育服務措施,與各地方政府合作辦理公共托育資源之布建工作,截至113年底雖有初步成果,惟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布建數仍未達預期目標,且攸關服務品質良窳之各類托育服務人力流動率雖概呈下滑情形,惟仍近五成,尚有改善空間。

(分機:1912 黃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