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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近3年度行動通訊申訴案件中,以連線品質占比偏高,允宜積極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以建構優質通訊傳播環境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以下簡稱通傳基金)113年度「平臺事業監理計畫」預算數2,034萬9千元、決算數2,036萬2千元,係辦理通訊傳播平臺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服務之評鑑及管理業務。經查:

(一)電信事業應維持一定通訊品質之電信服務,並接受主管機關檢查

通傳基金以「建構及維護公平競爭、健全發展、多元普及之優質通訊傳播環境,讓民眾可以享有更高品質之多元通訊傳播服務」為願景,積極改善並提升通訊傳播市場與環境。依電信管理法第12條第1及2項規定略以,為保障基本通信權益,電信事業應分攤普及服務虧損及必要之管理費用,確保全體國民以合理負擔價格使用基本品質之電信服務。另依同法第18條規定略以,電信事業應就其電信服務品質定期自我評鑑,主管機關得定期檢查並公布檢查結果,顯示業者應維持一定通訊品質,並接受主管機關檢查。

(二)近3年度行動通訊申訴案件中,連線品質占比均逾五成,允宜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

近3年度(111至113年度,下同)行動通訊申訴案件數以通訊連線品質類別最高,113年度行動通訊申訴總案件計5,364件,其中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共3,658件,占68.2%,較111及112年度之58.22%及55.77%大幅增加,且均逾五成(詳表1),顯示行動通訊連線品質容有改善空間。為強化優質通訊傳播環境,維持電信服務基本品質,允宜探究原因,並督促業者提升行動通訊連線品質。

表1 111至113年度行動通訊申訴類別統計表 單位:件;%

爭議類別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通訊連線品質(A)

3,496

2,803

3,658

申裝異動續約

500

449

289

客戶服務

387

328

161

其他

1,622

1,446

1,256

合計(B)

6,005

5,026

5,364

通訊連線品質占比

(A/B)

58.22

55.77

68.20

說 明:申訴項目繁多,表內僅列出前3大項目。

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通傳基金113年度「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決算數2,036萬2千元,辦理通訊傳播平臺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及評鑑等業務,督導電信事業應維持一定通訊品質,並接受主管機關檢查,惟近3年度行動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占比均偏高,允宜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俾提供民眾優質通訊傳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