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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MyData平臺線上服務使用率容待提升;另地方政府介接服務項數存有落差,允宜研謀精進,以強化政府服務效率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數位發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數位發展部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為建立以使用者為中心之創新政府服務態樣,數位發展部(下簡稱數發部)透過「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至114年)」項下「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建置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下稱MyData平臺),將各機關申請之個人紙本證明文件資料或申辦服務,優化為數位應用方式,以提升資料運用價值。數發部113年度「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預算數2,362萬5千元,決算數2,345萬2千元,決算數占預算數比率99.27%。經查:

(一)MyData平臺線上服務使用率仍待提升

MyData平臺自109年7月起試營運,截至113年底上線超過1年資料集共計878項(詳表1),惟累計使用次數10次以下之資料集有187項,占資料集合計項數之21.3%;就服務類別觀之,累計使用次數10次以下之資料集,以線上服務181項為最高,占超過1年資料集項數之29.19%;資料下載6項次之,占比4.41%,顯示MyData平臺上線超過1年之線上服務使用率仍待提升。

表1 截至113年底MyData平臺各類服務使用效益情形表 單位:項;%

服務類別

上線超過1年

資料集項數(A)

累計使用次數

10次以下項數(B)

比率

(B/A)

資料下載

136

6

4.41

線上服務

620

181

29.19

臨櫃檢核

122

0

0.00

合計

878

187

21.30

資料來源:數發部提供。

(二)地方政府介接MyData平臺服務項數存有落差,允宜探究原因,俾加速各級政府推動業務數位化

依「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介接作業要點」第4點第3款規定略以,市縣政府與其所屬機關(構)得向數發部申請介接MyData平臺,作為資料或服務提供者。就截至113年底各直轄市政府介接服務情形觀之,以臺南市政府於MyData平臺提供服務57項為最高,臺中市政府51項次之,惟臺北市及新北市政府均未達30項(詳表2),允宜探究相關原因並積極推廣,俾利各地方政府運用MyData平臺服務,縮減政府數位服務落差,並提升效率。

表2 截至113年底直轄市政府介接MyData平臺提供服務項數情形表

單位:項

地方政府

線上申辦

臨櫃檢核

合計

臺南市

51

6

57

臺中市

47

4

51

桃園市

41

4

45

高雄市

38

1

39

臺北市

18

6

24

新北市

0

2

2

資料來源:數發部提供。

綜上,數發部113年度「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決算數2,345萬2千元,建置MyData平臺,提供創新政府服務。為提高該平臺服務使用效能,允宜強化線上服務使用率,並探究各地方政府服務項數落差情形,以符國家推動數位服務轉型趨勢,俾完善以使用者為中心之創新政府服務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