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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科技日益精進及氣候極端化肇致複合型災害發生頻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劇,允宜通盤檢討各級災防體系架構、經費運用及災害預防與整備機制,俾強化防災之韌性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鮑夏明

行政院113年度「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預算數1,520萬1千元,決算數1,382萬1千元,執行率為90.92%。經查:

(一)科技日益精進及面臨氣候極端化肇致複合型災害發生頻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劇,允宜檢討現行災防體系架構是否足以因應

依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災防法)規定,我國災防體系分別為「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形成中央及地方災防體系三級制,各級政府均設有災防組織,並依其層級訂定相應之災害防救計畫。中央政府係依災害類型分別由轄管之部會擔任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詳表1),負責支援、協調與資源整合,地方政府依自治權責,負責災防之規劃與執行。準此,法律已明確規範防救災體系。

鑑於災害事故隨著科技日益精進及面臨氣候極端化之趨勢,已經從單一事故趨向於複合型態,且災害發生頻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劇,亟需跨領域整合風險評估與應變策略,茲舉113年度花蓮0403地震為例,該地震為規模7.2的強震,不僅造成大規模建築物損壞、基礎設施中斷(如蘇花公路、中橫公路),除引發土石流、山體崩塌、堰塞湖等次生災害,更引發海嘯警報之威脅。然現行體系以災害類型分工為主,一旦面臨複合型、新興災害型態發生時,往往需面臨中央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間橫向溝通協調,與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間縱向指揮等各項資訊、資源整合應變問題,允宜重行檢視現行防災體系與計畫架構是否足以因應複合型災害帶來之各項問題挑戰,並建立跨災種整合治理模式之應變機制。

表1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災害類別職掌表

中央災害防救

業務主管機關

主管災害類別

內政部

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火山災害

經濟部

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

農業部

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

交通部

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

環境部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物質災害

衛生福利部

生物病原災害

核能安全委員會

輻射災害

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防會報指定

其他災害

資料來源:本中心依據災防法第3條第1項規定整理。

(二)111至113年度中央政府整體災防經費決算數呈成長趨勢,允宜切實檢討各級政府災害預防與整備計畫之實質成效,俾確保預算投入能有效提升防災韌性

中央政府各災防業務主管機關依其權責,每年度均編列災防經費,涵蓋災害預防、整備、應變與復原重建等階段經費,111年度決算數為334.62億元、112年度決算數為443.83億元、及113年度決算數為450.47億元(詳表2),災防經費規模逐年成長。按災防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各級政府依規定須進行災害預防與整備計畫,包括防救訓練與演習,以確保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應變、有效處置。據內政部消防署網站統計資料,111至113年度臺灣地區颱風、水患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次數由4次增加至8次,逐年增加,傷亡人數亦由116人遽升至2,084人(增幅1,696.55%),其中111及113年度房屋全倒為1棟至5棟1戶、半倒則為166棟34戶及43棟206戶(詳表3);另如就臺灣地區火災事故次數觀之,111至113年度介於1萬5,430至1萬7,466次間,113年度雖略呈減少,惟傷亡人數自111年度之346人增加至113年度之581人(增幅67.92%),財物損失則自111年度之4億2,777萬1千元增加至113年度之13億2,210萬元(增幅209.07%)(詳表4),超逾2倍。揆諸上開統計,顯示各級政府災害預防、整備及應變計畫之執行成效容待改進,允宜切實研謀改善,俾確保預算投入能有效提升防災韌性與維護民眾財產人身安全。

表2 111至113年度中央政府機關災防經費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機關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經濟部

138.65

134.69

174.29

農業部

72.13

75.08

118.03

內政部

17.18

24.56

40.66

交通部

26.68

24.91

79.2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8.69

9.05

9.38

衛生福利部

53.91

90.75

8.90

環境部

6.25

6.99

6.59

外交部

8.05

22.6

11.19

核能安全委員會

1.18

1.09

1.10

教育部

0.61

0.45

0.62

文化部

0.96

0.12

0.08

國防部

0.31

53.53

0.30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0.02

0.01

0.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00

0.00

0.11

災防經費總計

334.62

443.83

450.47

說 明:該表為災防白皮書內揭露之表格,如113年度係置於該書之第17頁。

資料來源:行政院災防辦公室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3 111至113年度臺灣地區天然災害統計表 單位:次;人;棟;戶

年度

颱風、水患、地震總數

傷亡人數

房屋損失

合計

死亡

人數

失蹤

人數

重傷

人數

輕傷

人數

全倒

半倒

棟

戶

棟

戶

111

4

116

1

1

-

114

1

-

166

34

112

6

245

2

-

9

234

-

-

-

2

113

8

2,084

47

1

71

1,965

5

1

43

206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網站-統計資料-天然災害統計「1140602臺灣地區天然災害損失統計表(47年至113年12月)」。

表4 111至113年度臺灣地區火災事故統計表 單位:次數;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火災次數

死傷人數

財物損失情形

合計

死亡

受傷

合計

房屋

財物

111

15,890

346

152

194

427,771

101,866

325,905

112

17,466

556

193

363

615,065

156,061

459,004

113

15,430

581

176

405

1,322,100

220,582

1,101,518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網站-113年消防統計年報;本中心整理。

綜上,災害事故隨著科技日益精進及氣候極端化等趨勢,已經趨向於複合型、新興災害型態,且災害發生頻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劇,造成社會衝擊與經濟嚴重損失,已成為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刻不容緩需共同面對之課題,允宜就現行災害防救體系架構、經費運用、災害預防及整備機制等通盤檢討精進措施,並持續檢討跨災種整合治理模式,俾提升整體災防體系之應變韌性,以因應未來更為複雜且多變之災害衝擊。

(分機:1930鮑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