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113年度「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獎補助費」項下辦理「總噸位未滿二十之非載客非漁業用小船及全長未滿十二公尺自用遊艇全面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執行計畫」(下稱「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係以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勻支預算支應,決算數6,160萬元,全數為保留數。經查:
(一)計畫概述
我國水域於113年6月9日發生中國大陸籍男子駕快艇自外海長驅直入淡水河渡船頭,引發國安疑慮,航港局配合國家政策,推動所有船舶裝設AIS,經行政院113年12月26日核定「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用以補助總噸位未滿20之非載客非漁業用小船及全長未滿12公尺自用遊艇(下稱非漁業用小船)全面裝設AIS,經盤點預計補助船舶4,609艘,且每臺AIS之採購、安裝及測試經費以2萬元為限,計畫總經費9,218萬元(詳表1),辦理期間113年12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表1 航港局「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分年經費表
單位:艘;新臺幣萬元
年度
船舶艘數
經費預估
113年度
1,000
2,000
114年度
2,000
4,000
115年度
1,609
3,218
合計
4,609
9,218
資料來源:「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本中心整理。
(二)截至113年底配套法規修正進度
據航港局說明,為提升我國水域航行船舶敵我辨識能力及避免國安破口,「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執行方法,包含推動所有船舶裝設AIS、要求補助裝設之AIS不得為中國大陸生產、製造或銷售、船舶於航行時應全時開啟AIS及應善盡設備維護等義務,並需配合訂修「交通部航港局補助全長未滿12公尺自用遊艇與動力帆船及總噸位未滿20之小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作業要點」(簡稱「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等3項規定(詳表2)。
截至113年底止,「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已函送交通部,需待核定後使得辦理補助作業,另尚須配合修正小船檢查丈量規則及遊艇管理規則,以要求所有船舶裝設AIS,並已啟動相關法規修正程序(詳表2)。
表2 截至113年底,航港局「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配套法規修正進度表
項次
執行
方式
法規名稱
主要修正內容
截至113年底辦理情形
1
訂定裝設AIS 補助要點
「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
1.訂定目的:辦理補助作業之準據。
2.每艘船舶補助一臺B 級AIS 為限。另已接受過航港局或其他單位補助AIS 設備者,將不予補助。
3.明定不得裝設中國大陸生產、製造或銷售之AIS,另補助申請之通知、受理申請、安裝、驗收及其他相關事項,統一由航港局辦理。
截至113年底已函送交通部。(於114年5月核定。)
2
裝設AIS法規修正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1.修正目的: 擴大各類小船應裝設AIS。
2.現行規定:除航行於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時,得免裝設AIS,「載客小船」應裝AIS。
3.預計修正內容:除航行於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時,得免裝設AIS,「小船」應裝設AIS。
截至113年底,已啟動法規修正作業。(於114年3月法規預告,預計同年底發布修正法規。)
遊艇管理規則
1.修正目的:各類遊艇應具備AIS。
2.現行規定:「非自用遊艇及全長十二公尺以上之自用遊艇」應具備AIS。但動力帆船得以雷達反射器取代。
3.預計修正內容:「遊艇」應具備AIS。
資料來源:航港局;本中心整理。
(三)該計畫113年度可支用預算數全數保留
「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總經費9,218萬元,113年度預計補助1,000艘次,所需經費2,000萬元(詳表1),航港局113年度以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支應,另再自「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勻支4,160萬元供該計畫使用,故113年度可支用預算數增加為6,160萬,惟全數保留(詳表3)。據航港局說明,因截至113年底「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尚報交通部核定中,需待核定後始得辦理補助作業所致。
表3 113年度「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經費來源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
預算調整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率
保留數
性質
金額
流出科目
113
0
20,000
勻支
41,60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1,600
0
0.00
61,600
說 明:流出科目賸餘原因,主要係離島海運營運虧損補貼較預計減少。
資料來源:航港局;本中心整理。
綜上,航港局因應國家政策辦理「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並需配合修訂「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等3項規定。該計畫原定113年度經費需求2,000萬元,航港局以第二預備金支應,另再自「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勻支4,160萬元供該計畫使用,顯示該計畫具一定急迫性,惟因「補助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作業要點」未及於113年度完成訂定,致無法執行相關補助作業,而將可支用預算數6 ,160萬元全數保留,允宜積極管控相關法制作業執行進度,俾使計畫如期執行,以儘早強化我國水域航行船舶辨識能力。
(分機:8669 馬佳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