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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語推人員經費概呈增加趨勢,惟迄113年底止,達設置目標之市縣未及半數,允宜賡續加強招募工作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原住民族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傅勤文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度預算於「原住民族教育推展-01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項下編列「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經費1億200萬元,決算數1億295萬3千元,執行率100.93%。經查:

(一)原住民族語推人員設置規範暨國家語言整體方案相關經費編列情形

原民會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5條授權,業於107年訂定發布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並分年函頒各該年度語言推廣人員(以下簡稱語推人員)設置補助計畫,核定補助各市縣政府進用語推人員。另原民會配合「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工作項目「四、推廣活動-獎勵本土語言家庭與本土語言社區」相關業務執行,111至115年度每年預估編列經費9,500萬元,5年度共計4億5,000萬元,用以辦理培育及賦能地方政府族語推廣人員相關工作。

(二)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經費概呈增加趨勢,惟達應設置人數目標之市縣僅有9個,未及半數

檢視該會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語推人員情形,其執行數自110年度8,393萬1千元增加至113年度之1億295萬3千元;22個市縣110至113年度語推人員應設置人數均為152人,惟110至112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均短缺逾30人,復迄113年底實際進用人數123人,與該年度應設置人數仍短缺29人(詳表1),其中新竹市、雲林縣、嘉義市及連江縣等4縣市均無進用語推人員,另達應設置人數目標之市縣僅有9個(詳表2),未及半數。

詢據原民會說明,語推人員須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證書,然獲此證書者多為長者,且已有工作,因此招募不易,該會將積極培養年輕族群之族語專業人才,以解決地方政府語推人員不足問題。

表1 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經費及人數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數

91,128

94,000

99,100

102,000

執行數

83,931

95,007

106,510

102,953

應設置人數

152

152

152

152

實際進用人數

118

117

118

123

短缺人數

34

35

34

29

說 明:1.表列經費係原民會「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語推人員之費用。

2.22個市縣,110至113年度應置人數均為152人。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表2 迄113年底止,22市縣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情形表 單位:人

市縣別

應設置數

已進用數

市縣別

應設置數

已進用數

22市縣,應置人數152人,實際已置人數123人

臺北市

6

3

南投縣

7

6

新北市

16

12

雲林縣

1

0

桃園市

13

9

嘉義縣

2

2

臺中市

10

10

嘉義市

1

0

臺南市

2

2

屏東縣

16

11

高雄市

16

12

宜蘭縣

4

4

基隆市

3

3

花蓮縣

22

18

新竹市

3

0

臺東縣

23

19

新竹縣

6

6

澎湖縣

1

1

苗栗縣

4

3

金門縣

1

1

彰化縣

1

1

連江縣

1

0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綜上,原民會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經費概呈增加趨勢,惟113年底達應設置人數目標之市縣僅有9個,未及半數,為免原住民族語言日漸流失,允宜研議改進並協助敦促地方政府加強語推人員招募工作,以提升族語復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