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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原文會製播之電視節目使用族語之實際比率除111年度外均未及六成,與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所訂70%之目標值尚有差距,容有精進之處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傅勤文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原文會)113年度「支出總額」預算數6億2,115萬3千元,決算數6億5,565萬元,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3,449萬7千元(增幅5.55%),主要辦理事項包括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之規劃、製播、經營與普及服務等。經查:

(一)原文會依法應製播使用族語50%以上族語原民電視及廣播節目,並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逐年提升比率至115年度之70%

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3條規定:「政府捐助之原住民族電視及廣播機構,應製作原住民族語言節目及語言學習課程,並出版原住民族語言出版品。」、「前項原住民族語言節目及課程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之比例,不得低於該機構總時數之50%。」是以,原文會所經營之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屬於族群媒體,族語節目比重相對較高,113年度製播「16族語新聞」、「A'iyalaeho開會了」及「WAWA哇!第二季」等全族語節目,且邀請來賓主要以會族語之族人為優先。

另為加強推動國家語言業務,行政院111年6月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至115年)」,在原民會部分,其執行策略「友善環境」中之「影視及數位傳播」工作項目係辦理原住民族語戲劇及節目製作、原住民族語言影視音樂創新育成補助及補助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媒體,量化指標為112年起預定原民臺全族語節目全族語比率逐年提升至115年度之70%。

(二)近年原民電視及廣播節目使用族語比率概呈增加趨勢,惟尚低於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所訂目標,仍有提升空間

據原文會統計(詳表1),自109年起整體原民電視及廣播節目使用族語之實際比率均已符合法定比率,且概呈增加趨勢;另113年度整體實際比率為65.0%,已高於該年度所訂63.5%目標值,惟與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中115年度達70%之目標值有所差距,且其中電視節目使用族語之實際比率除111年度外均未及六成,其族語使用比率容有提升空間。

表1 原文會109至113年度電視及廣播節目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比率統計表 單位:%

項目

109年度實際值

110年度實際值

111年度實際值

112年度實際值

113年度目標值

113年度實際值

整體

53.7

61.3

67.1

61.5

63.5

65.0

電視節目

50.7

54.5

64.9

54.1

57.0

57.0

廣播節目

56.6

68.2

69.4

68.8

70.0

72.8

資料來源:原文會提供。

綜上,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3條所定,原民會製播各項原住民族語言節目使用族語比率,不得低於總時數之50%,113年度整體比例65.0%雖達法定標準,惟與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中115年度達70%之目標值尚有差距,其族語使用比率容有提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