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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11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制度對補助金額及增減比率影響有限,鑒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涉及一般性補助款之編列,允宜妥善規劃相關考核機制,以提升各市縣財政管理成效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3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11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制度對補助金額及增減比率影響有限,鑒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涉及一般性補助款之編列,允宜妥善規劃相關考核機制,以提升各市縣財政管理成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劉忠豪

主計總處113年度「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531萬4千元,決算數530萬1千元,執行率為99.76%,期藉由督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其中關於一般性補助款之考核係作為促進各市縣妥善規劃預算編製及執行之重要制度工具,惟考核結果對補助金額及比率影響偏低,激勵與課責效果有限。謹敘明如次:

(一)一般性補助款之考核係作為促進各市縣強化財政健全,妥善規劃預算編製及執行之重要制度工具

按財務收支管理屬地方自治事項,各市縣應積極增裕財源、撙節支出並覈實籌編預算與執行,俾健全地方財政。迄113年度,主計總處督導方式多以事後考核結果作為補助款增減之參據,倘市縣政府有未妥適籌編預算、不徵收依法得徵收之財源、努力開闢財源並具有績效者,得酌予增減,藉以達成管考及激勵效果。據該處所訂「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各市縣施政計畫及預算之考核範圍包括: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等四大面向,並依考核結果增減一般性補助款,以促各市縣妥善規劃預算編製及執行。

(二)11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之考核,對補助金額及增減比率影響偏低,激勵與課責效果有限,鑒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將涉及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方式之調整,相關機制宜妥善規劃

依主計總處提供資料,113年度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歲出預算數2,302億5,272萬8千元,決算數2,265億2,908萬3千元,執行率98.38%。中央政府依考核結果對地方政府減列一般性補助款分配數情形(詳表1),直轄市組原匡列28億8,965萬2千元,因四大面向成績皆高於80分,無扣減經費再分配情形;至縣市組該年度原匡列31億1,034萬8千元,依四大面向成績低於80分而減列分配數之縣市計有5個,合計減列數為2,211萬7千元,占縣市組原匡列數之0.71%,扣減比率偏低。復分析該年度縣市組依考核結果之增減分配情形,其中增加分配比率介於0.75%至1.5%間,減少分配比率則介於0.92%至8%間,至連江縣於社會福利面向考核結果僅64分,及澎湖縣於社會福利及教育2個面向未達80分,扣減比率均為8%外,其餘扣減比率甚微;以上顯示依考核結果增減分配之金額及比率偏低,激勵及課責效果恐有限。總統於114年3月21日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稱財劃法)修正條文,各市縣政府分得之稅課收入預計將增加,爰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方式亦將隨之調整,允宜妥善規劃,以增進各市縣財政管理成效。

表1 113年度中央政府對各市縣一般性補助款考核結果補助款增減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分

市縣別

11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

考核情形

預算數

決算數

原分配

數額

考核結果

增減分配數額

分數

社會

福利

教育

基本設施

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

編製及執行

合計

230,252,728

226,529,083

6,000,000

-

直轄市組

76,701,852

80,092,599

2,889,652

-

臺北市

12,635,431

13,093,408

348,915

-

95

94

100

87

新北市

10,163,959

10,697,033

583,306

-

94

81

98

84

桃園市

6,909,416

7,350,085

315,724

-

93

94

99

85

臺中市

10,976,489

11,922,821

540,779

-

96

92

98

86

臺南市

18,078,373

18,512,160

361,579

-

91

94

98

87

高雄市

17,938,184

18,517,092

739,349

-

94

95

98

83

縣市組

144,237,512

146,436,484

3,110,348

-

基隆市

8,599,097

8,748,887

578,927

-5,789

78

84

86

85

宜蘭縣

8,977,383

9,060,183

116,708

1,283

84

87

97

80

新竹縣

7,234,816

7,357,084

106,647

1,296

83

86

90

84

新竹市

3,352,051

3,588,386

341,653

-3,133

87

91

92

78

苗栗縣

9,855,771

9,953,693

114,389

-1,144

83

87

89

79

彰化縣

18,081,145

18,383,882

183,351

2,586

90

95

94

83

南投縣

12,272,539

12,435,884

204,402

2,247

84

93

94

85

雲林縣

13,169,069

13,313,440

117,224

1,334

84

87

90

81

嘉義縣

12,408,707

12,490,644

151,681

1,866

85

90

88

84

嘉義市

6,021,104

6,143,940

331,430

2,487

90

92

89

85

屏東縣

18,457,454

18,719,331

237,262

2,927

93

87

94

82

花蓮縣

9,321,695

9,567,463

201,088

2,279

85

90

93

86

臺東縣

7,964,856

8,014,364

162,750

2,131

86

87

84

88

澎湖縣

5,433,773

5,409,927

93,838

-7,507

78

74

88

84

金門縣

1,803,162

1,936,449

112,204

1,681

87

89

86

90

連江縣

1,284,890

1,312,927

56,794

-4,544

64

82

90

88

未分配數

9,313,364

-

說  明:縣市組中,增減分配數額占原分配數額之比率,其中增加分配比率最高者為金門縣(增加1.5%),最低者為嘉義市(增加0.75%);減少分配比率最高者為澎湖縣及連江縣(減少8%),最低者為新竹市(減少0.92%)。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中央政府就四大面向考核各市縣相關施政計畫及預算,並以考核結果增減一般性補助款作為督促各市縣健全地方財政之政策工具,惟11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制度對補助金額及比率影響偏低,獎懲效果有限,難以充分發揮激勵與課責功能;鑒於財劃法修正後,各市縣政府分得之稅課收入預計將增加,爰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方式亦將隨之調整,允宜妥善規劃,以增進各市縣財政管理成效。

(分機:8656劉忠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