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113年度「原子能科學發展-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發展計畫」補助國原院辦理「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以下稱六氟化鈾處置計畫)預算1億458萬1千元,係賡續執行自104年度起辦理之六氟化鈾處置計畫。茲說明如下:
(一)六氟化鈾處置計畫係將國原院貯存之六氟化鈾送至境外處理場安定化處理及處置,歷經3次修正計畫展延期限至113年度
1.國原院68至72年間執行輕水反應器核子燃料發展計畫,以因應當時之世界能源危機,加強國內能源供應之安全,爰自美、法兩國購入六氟化鈾供實驗研究及化工程序開發使用;76年以後,調整研發策略及相關研發計畫相繼結案,所餘六氟化鈾貯存於該院。
2.基於長期貯存安全考量,宜將氣態六氟化鈾處理為安定之固態,該院爰規劃送至境外處理廠進行安定化處理與處置,並於104及105年度預算各編列4,500萬元及7,500萬元辦理。惟因美方認處理境外六氟化鈾並非其能源部執掌而請我國另尋相關民間廠商辦理,爰於106年提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專案計畫」經行政院同意後執行,計畫期程為107至108年度(107及108年度預算合共1億5,530萬8千元)。
3.嗣因國外廠商處理後仍需將氧化鈾回運至我國,與該計畫所規劃將全數於境外處理之目標未符、辦理國外運送採購案歷經數度流標致時程延宕、國內外海陸運經費上漲等原因,該計畫陸續辦理3次辦理修正後,完成期限由原訂之108年度延後至113年度。
(二)六氟化鈾處置計畫迄113年底尚有保留數2.08億元待執行,允宜積極辦理並管控時程
1.該計畫104至113年度累計預算編列4億4,519萬3千元(詳表1),其中104及105年度預算分別因尚未簽訂契約、雖已簽訂合作備忘錄惟歷時4年未支用預算保留款而予繳庫,106、109及111年度未編列預算,而107、108、110及112年度預算概因六氟化鈾運送前置檢測、驗證等作業尚未完成,後續國內陸運及國外海陸運等經費需俟實際運送完成後方予支付,及受COVID-19疫情影響致國外技師無法來臺執行六氟化鈾桶完整性檢測作業等因素而辦理經費保留。
2.該計畫迄113年度已編列預算4億4,519萬3千元,實現數僅4,964萬3千元(占比11.15%),保留數高達2億777萬2千元(占比46.67%)(詳表1)。據核安會說明略以,113年度工作項目目標係將32桶六氟化鈾皆運送至英國URENCO公司處理與處置,迄該年底已將30桶六氟化鈾運送至英國URENCO公司,其餘2桶48Y型容器六氟化鈾低於最低承載重量要求,致未取得許可證書及運送至英國,仍待於114年度積極辦理並加強管控時程。
表1 104至113年度「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實現數
保留數
賸餘數
年度
預算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合計
104
45,000
-
45,000
1,050
900
43,050
105
75,000
900
75,900
1,208
74,692
0
106
-
74,692
74,692
-
74,692
0
107
89,500
74,692
164,192
2,174
120,464
41,554
108
65,808
120,464
186,272
1,487
184,785
0
109
-
184,785
184,785
5,913
104,180
74,692
110
23,990
104,180
128,170
549
127,621
0
111
-
127,621
127,621
7,691
119,312
618
112
41,314
119,312
160,626
2,230
158,345
51
113
104,581
158,345
262,926
27,341
207,772
0
合計
445,193
-
-
49,643
-
159,965
說 明:表列決算均為審定數。
資料來源:核安會提供。
綜上,核安會補助國原院辦理六氟化鈾處置計畫辦理期限由108年度陸續展延至113年度,惟迄113年底尚有保留數2億777萬2千元待執行,且部分六氟化鈾桶未能按預計時程運送至國外處理,允宜積極辦理並加強計畫時程之控管,俾利早日如質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