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南北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啟用迄今多年,惟實際檢測量仍遠低於最大檢測量,允宜研謀精進,俾增設置效益 日期:114年12月 報告名稱: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核子事故基金「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下之「北部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備援實驗室能力精進補助計畫」及「南部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環境試樣檢測能力精進及民眾輻射風險溝通補助計畫」113年度決算數各150萬元,合共300萬元。茲說明如下:

(一)為增加國內對放射性核種分析量能,核安會委託國立陽明大學及屏東科技大學建置北、南部備援實驗室,並分別於108年及107年間啟用

鑒於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經驗,原子能委員會(112年9月27日改制為核安會,下稱核安會)考量災害防救備援能量需超前部署,爰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屏東科技大學分別於北部及南部地區建置備援實驗室,以增加國內對放射性核種分析量能,其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置之北部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備援實驗室(以下稱北部備援實驗室)於108年11月啟用、總建置經費1,687萬1千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建置之南部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以下稱南部備援實驗室)於107年10月啟用、總建置經費1,330萬元。

(二)南北備援實驗室109至113年度實際檢驗量均未逾千件,遠低最大檢測量3,800件

核子事故基金109至113年度每年補助北部備援實驗室維運管理經費介於141萬6千元至167萬8千元間;另核安會109至112年度每年補助南部備援實驗室維運管理經費介於190至230萬元間,核子事故基金113年度補助該實驗室150萬元(詳表1)。據核安會提供資料顯示,北部及南部備援實驗室109至113年度實際檢驗量各介於90至515件及345至949件(詳表1),雖概呈增加,惟均未達千件以上,與兩實驗室最大檢測量3,800件存有甚多差距,尚有精進空間,允待賡續精進,以增進實驗室設置效益。

表1 南、北部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維管經費及實際檢驗量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北部備援實驗室( 陽明交大)

南部備援實驗室(屏東科大)

維管經費

每年實際檢驗量

維管經費

每年實際檢驗量

105至108

-

230

4,850

632

109

1,416

94

2,100

345

110

1,678

90

2,100

446

111

1,486

412

1,900

496

112

1,550

515

2,300

418

113

1,500

481

1,500

949

說 明:表列「維管經費」為決算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核安會提供資料。

綜上,核安會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及屏東科技大學建置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並補助維運管理經費,惟啟用迄113年度止,實際檢測量仍遠低於最大檢測量,允宜研謀精進,以增進設置效益。

(分機:8653 江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