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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九、核一廠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因113年間辦理採購帶安裝招標作業未如預期,影響辦理進度,截至113年底累計預算實現率僅二成七,允宜加強控管及執行,俾利後續除役作業之推動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黃芝穎 羅玉姍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下稱核後端基金)113年度預算「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項下編列核一廠第一期室外及第二期室內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計畫3億4,951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6,666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19.07%。經查:

(一)依核一廠除役計畫,係以一號機運轉執照到期日(107年12月)起算,8年內(115年12月)完成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

核一廠除役計畫有關各階段主要除役作業之目標規劃,停機過渡階段規劃工作項目包括:除役廠商招標作業、除役停機作業、除役系統與設備水電氣源切斷與隔離作業、停機後現場輻射特性調查作業、系統除污及洩水、除役工程規劃、興建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興建除役所需新建設施、其他等9項工作。其中明定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興建時程,以一號機運轉執照到期日起算,8年為目標,完成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建置。

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於107年12月5日屆期,自該日起算8年,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建置計畫(以下稱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應於115年12月完成。

(二)核一廠第一期室外乾貯計畫已於113年6月開始施工,惟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截至113年底累計預算實現率僅二成七,允宜加強控管及執行

核一廠除役計畫於108年7月12日獲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2年9月27日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下稱核安會)核發除役許可,並自同月16日生效,該廠即開始辦理除役。由於用過核子燃料之處理為除役重要工作,核後端基金規劃將用過核子燃料經由冷卻水池及乾式貯存後,再以最終處置方式將用過核子燃料永久深埋於深層地層。有關乾式貯存設施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第一期室外乾貯計畫:室外乾貯設施於102年9月獲核安會進行第二階段試運轉(熱測試)作業,惟因遲未獲得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未能執行。核後端基金與新北市政府歷經多年行政爭訟,於113年4月完成調解,新北市政府於113年5月核定水土保持計畫,自113年6月開始施工,截至113年底辦理進度尚無落後。

2.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本計畫辦理期程為108年8月至117年12月,總經費295億9,950萬9千元,截至113年底,已編列預算數3億5,324萬8千元,累計實現數9,723萬6千元,累計實現率27.53%,主要係113年3月起辦理採購帶安裝招標作業,因無廠商參與投標,致計畫進度延宕,該基金預計於檢討及研擬修正招標規範與預算後,再辦理招標事宜。

綜上,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於107年12月5日屆期,迄至113年底已逾6年,其中第一期室外乾貯設施水土保持計畫已於113年5月獲地方政府核定,刻正依計畫時程辦理中;另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因113年3月起辦理採購帶安裝招標作業未如預期,致進度延宕,截至113年底累計預算實現率僅二成七,允宜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俾利後續進行除役作業。

(分機:1931何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