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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五、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執行率均未及七成,允宜依相關政策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積極辦理,以確保新住民媒體近用權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執行率均未及七成,允宜依相關政策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積極辦理,以確保新住民媒體近用權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鮑夏明

新住民發展基金113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數4,934萬1千元,決算數3,297萬9千元,執行率66.84%,係辦理新住民專屬新聞維運網站、新住民影音紀實報導、移民節及廣播、刊物與影片類等補助計畫,以促進大眾尊重多元欣賞差異,建構多元文化社會。經查:

(一)為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允宜積極落實政策之執行,並研謀擴大媒體效益,俾符基本法之精神

為提升對新住民之照顧,同時因應人口少子化、高齡化問題,並強化留才攬才誘因,新住民基本法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113年8月12日公布,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定之,其中第17條規定:「政府應鼓勵各媒體事業,製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並得予獎勵或補助,以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基此,移民署允宜積極鼓勵各媒體事業製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並得予獎勵或補助,確保新住民媒體近用權,並研謀擴大媒體效益,俾符基本法之精神。

(二)連續2年「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執行率未及七成,允宜切實依相關政策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積極辦理

該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2及113年度預算數分別為5,577萬元及4,934萬1千元,決算數分別為3,877萬9千元及3,297萬9千元,執行率分別為69.53%及66.84%(詳表1),均未及七成,詢據移民署表示,係因部分核定案件為精進網站內容、加強節目之宣傳力道,爰辦理期程延後,未如預期;或規劃採購作業期程較長、縮短執行期程影響執行所致。基此,允宜切實依相關政策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敦促核定案件之申請補助單位優化規劃期程及強化管控機制。

表1 109至113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9

30,426

30,426

100.00

110

35,302

35,302

100.00

111

32,220

30,481

94.60

112

55,770

38,779

69.53

113

49,341

32,979

66.84

資料來源:移民署提供。

綜上,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執行率均未及七成,移民署允宜切實依實際需求與相關政策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敦促核定案件之申請補助單位優化規劃期程及強化管控機制,以擴大媒體效益,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落實相關政策與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