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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委託經營資產」衍生之「利息收入」皆遠逾預算數,且實際投資報酬率亦多高於預期,允宜於兼顧流動及安全性之前提下,調增目標值,俾符實情並激勵委託經營績效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以下稱金管基金)113年度「委託經營資產」衍生之「利息收入」預算數為18億8,299萬元,決算數為25億3,747萬6千元,差異數達6億5,448萬6千元,收入達成率為134.76%;據金管會提供資料,該收入係以平均金融資產乘以平均報酬率估列,惟近年(108至113年度,以下同)決算數皆遠逾預算數,且實際投資報酬率亦多高於目標值。茲說明如下:

(一)近年「委託經營資產」逐年成長且金額龐鉅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略以,該準備金主要財源為100年1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之銀行業以外金融業營業稅稅款及10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3項所定之金融業營業稅稅款,主要用途係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及運用管理所需行政管理費等。金管會自106年5月17日起委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運用與管理是項準備金,帳列科目為「委託經營資產」,據金管會提供資料,該準備金之運用首重安全性及流動性,以投資公債為主;檢視其於108至113年底間之變動趨勢,呈逐年穩定成長,113年底已達2,452億524萬2千元,金額龐鉅(詳表1)。

表1 108至113年底金管基金之「委託經營資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底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委託經

營資產

70,727,270

97,740,945

126,695,926

158,750,660

198,286,000

245,205,242

資料來源:金管基金各年度決算書,本中心彙製。

(二)近年「委託經營資產」衍生之「利息收入」皆遠逾預算數,且實際投資報酬率亦多高於預期,允宜檢討酌予調增目標值及核實編列預算,俾激勵委託經營績效

檢視「委託經營資產」於108至113年度間「利息收入」決算數,呈逐年穩定成長,惟若與各年度預算數相比,除110年度高出706萬8千元外,餘各年度差異數落差甚大,且111年度起,高出金額逐年攀升,迄113年度,「委託經營資產」所衍生之「利息收入」決算數為25億3,747萬6千元,與預算數差異達6億5,448萬6千元,係近年來最高(詳表2)。復就是項資產於上開期間之報酬率以觀,據金管提供資料,僅11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主要國家中央銀行採取寬鬆貨幣政策,資金大量湧入公債與股票等金融商品,國內公債殖利率處於低檔,致該年度實際報酬率低於目標值,其餘各年度實際報酬率皆高於預算數,高出幅度介於0.06至0.23個百分點間,預算估列似偏屬保守(詳表3)。

鑒於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係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所需,且自114年度起,金融營業稅已不再撥入該準備金,其財源僅餘孳息及運用收益;為利金融市場穩健發展,允宜盱衡時勢,於兼顧流動及安全性之前提下,酌予調增目標值,俾使收入估列更加精確,並激勵委託經營績效。

表2 108至113年度金管基金之「委託經營資產」所衍生「利息收入」預、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預算數(A)

476,458

753,194

941,953

1,004,421

1,413,640

1,882,990

決算數(B)

648,641

835,771

949,021

1,215,279

1,880,242

2,537,476

差異數

(B)-(A)

172,183

82,577

7,068

210,858

466,602

654,486

達成率

(B)/(A)×100%

136.14

110.96

100.75

120.99

133.01

134.76

資料來源:金管會歷年提供資料,本中心彙製。

表3 108至113年度金管基金之「委託經營資產」報酬率一覽表 單位:% 年度

報酬率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預算報酬率(A)

0.87

0.92

0.88

0.74

0.86

0.94

實際報酬率(B)

1.10

0.98

0.84

0.85

1.06

1.15

差異(B)-(A)

0.23

0.06

-0.04

0.11

0.2

0.21

資料來源:金管會歷年提供資料,本中心彙製。

綜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係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所需,「委託經營資產」及其衍生之「利息收入」金額龐鉅,惟近年實際收入皆遠逾預算數,且實際投資報酬率亦多高於預期;鑒於自114年度起,金融營業稅已不再撥入該準備金,其財源僅餘孳息及運用收益,為利金融市場穩健發展,允宜盱衡時勢,於兼顧流動及安全性之前提下,酌予調增目標值,俾符實情並激勵委託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