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13年度「業務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決算數2億781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出租資產成本」決算數2億1,425萬元,收支相抵虧損643萬4千元(詳表1),較預算虧損數1,456萬8千元,減少813萬4千元。經查:
表1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13年度出租資產收支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預算數
決算數
租金及權利金收入(A)
197,309
207,816
出租資產成本(B)
211,877
214,250
出租土地成本
127,594
129,418
出租廠房成本
75,627
75,071
出租住宅成本
8,656
9,761
收益(C=A-B)
-14,568
-6,434
資料來源: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一)113年度土地、廠房及園區宿舍出租情形
觀113年度土地、廠房及園區宿舍出租情形(詳表2),「土地」及「園區宿舍」出租率均未及七成,資產運用尚待提升,並說明如下:
1.土地可出租總面積198.2公頃,已出租116.8公頃,出租率僅達58.93%,尚有待出租土地面積81.4公頃,占可出租總面積41.07%,其中以「自建廠房」待出租面積達75公頃,占待出租面積81.4公頃之92.14%,為主要待出租資產,而「實驗農場」待出租面積6.4公頃,占待出租總面積7.86%,惟占實驗農場可出租面積8.3公頃之77.11%,均有待檢討強化對外招租作業,以提升資產之運用效率。
2.「園區宿舍」方面,113年度已出租43間,占可出租總數67.19%,尚有21間宿舍待出租(詳表2),出租率偏低,亦待改善。
表2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13年度土地、廠房及園區宿舍出租情形表
單位:公頃;間;%
類別
可出租(A)
已出租(B)
待出租(C=A-B)
出租率(D=B/A)
1.土地(公頃)
198.2
116.8
81.4
58.93
(1)自建廠房
188.3
113.3
75
60.17
(2)實驗農場
8.3
1.9
6.4
22.89
(3)農科商務會館
1.6
1.6
0
100.00
2.廠房(間)
91
85
6
93.41
3.園區宿舍(間)
64
43
21
67.19
資料來源: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二)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11至113年度部分資產出租率偏低,允宜檢討原因並研謀改善方案,以提高出租率
比較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近3年度(111至113年度)主要資產出租情形(詳表3),113年度自建廠房中「既有園區建廠用地」出租面積84.3公頃(占可出租面積之比率89.21%),較111年度之84.4公頃減少,「擴充園區建廠用地」可出租面積93.8公頃,113年度實際出租29公頃,雖較111年度之15.2公頃增加,惟出租率僅30.92%;在標準廠房出租情形,「動物疫苗專區」113年度出租面積1,789坪,較111年3,404坪,減少1,615坪,減幅47.44%,出租率則降為52.56%;在宿舍出租方面,公寓型出租率81.25%及別墅型出租率為25%,均較111年度略增,惟出租率偏低(詳表3),允宜就各類資產出租情形,檢討退租或閒置待租原因,並研擬因應之道,以提高出租率,增加收入。
另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亦提出設置農業科技園區,帶動農業科技產業發展,惟土地及廠房及別墅宿舍區出租率偏低,近5年度基金收支均呈現短絀,營運績效欠佳,允宜積極辦理招商,以提升基金整體營運績效之審核意見。
表3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各類資產出租情形表單位:公頃;坪;間;%
項目
可出租單位(A)
出租情形(B)
113年
出租率(C=B/A)
備註
111年
112年
113年
既有園區建廠用地(公頃)
94.5
84.4
83.8
84.3
89.21
擴充園區建廠用地(公頃)
93.8
15.2
22
29
30.92
109年10月招商。
標準廠房(坪)
1.虎躍館
1,746
1,746
1,746
1,746
100
96年5月完工。
2.龍騰樓
11,064
10,372
10,545
10,718
96.87
99年6月完工。
3.動物疫苗專區
3,404
3,404
1,789
1,789
52.56
99年6月完工。
4.亞太水族中心
3,022
2,059
2,515
2,567
84.94
102年3月完工。
5.國際保鮮物流中心
3,099
3,099
3,099
3,099
100
111年9月完工。
有晴園宿舍區(間)
97年12月完工。
1.公寓型
48
38
34
39
81.25
2.別墅型
16
3
3
4
25.00
資料來源: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綜上,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13年度決算「業務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2億781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出租資產成本」2億1,425萬元,收支相抵虧損643萬4千元,且113年度尚有待出租土地面積81.4公頃,占可出租總面積41.07%,出租率未及六成,另部分資產111至113年度出租率偏低,允宜檢討原因並研謀改善方案,以提高出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