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貿易政策開放及保障豬農收益,農業部自110年度起推動4年期「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以下稱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分別由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以下稱農損基金) 、農業發展基金(以下稱農發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以下稱農再基金)分年編列預算支應。經查:
(一)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原由中央負擔128.3億元,配合實際執行情形及工程進度等辦理2次修正,經費降至110.3億元
農業部110年度提出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110年至113年),並已於113年度屆期,原核定總經費188.385億元,其中由中央政府負擔128.3億元,並由農損基金、農發基金及農再基金分年編列預算,惟配合實際執行情形調整預算,及考量工程進度、施工量能及設施(備)進口期程等,112及113年辦理2次計畫修正,並將「輔導設立屠宰分切冷凍廠 (嘉義縣朴子肉品市場改建案)」部分作業及經費18億元調整至114至117年「養豬產業韌性高效加值及競爭力優化計畫」辦理,爰中央負擔經費降至110.30億元(減幅14.03%),其中農損基金支應60.87億元(55.19%)、農再基金33.83億元(30.67%)及農發基金15.6億元(14.14%),計畫期程維持不變。
(二)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110年度未及編列預算,且111及113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八成,允宜檢討
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所需經費由農發基金、農損基金及農再基金編列預算支應,並自110年度起推動,惟當年度所需經費14億7,345萬6千元未及納編年度預算,報經行政院同意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111至113年度決算數19億6,205萬6千元、42億400萬5千元及22億8,597萬4千元,分別占預算數38億1,374萬4千元、46億5,045萬元及29億3,925萬元之51.45%、90.40%及77.77%,111及113年度執行率偏低主要係農損基金「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計畫」下「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實際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又112年度整體計畫預算執行率雖逾九成,惟其中農發基金「產銷調節計畫」並未編列該計畫所需預算,卻支出6,127萬7千元,顯示計畫之規劃及執行控管均欠妥適,允宜檢討,並加強後續相關養豬產業輔導計畫預算經費執行之控管。
表1 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全面轉型升級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
金
別
計畫
名稱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農發基金
農業保險計畫-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
-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
-
-
15,000
-
30,000
29,356
15,000
79,558
產銷調節計畫
-
-
-
-
-
61,247
-
16,144
農損基金
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轉型升級
-
467,779
2,773,494
941,668
3,595,200
3,103,930
1,899,000
1,146,002
農再基金
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擴大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
-
805,677
825,250
820,388
825,250
809,472
825,250
844,270
合計
-
1,473,456
3,813,744
1,962,056
4,650,450
4,204,005
2,939,250
2,285,974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綜上,為因應貿易政策開放及保障豬農收益,農業部自110年度起推動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110至113年度),並已於113年度屆期,惟因實際執行情形及工程進度等未如預期,執行期間經2次修正計畫並調降總經費,計畫編列、預算編製及經費執行之控管作業,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改進,以提升我國養豬產業之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