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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七、推動醫療發展基金就醫無礙計畫112至113年度申請獎勵醫事機構實際家數與預估數落差明顯,且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比率未逾半數,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陳果廷 鄧凱文 賴欣憶 劉忠豪

醫療發展基金113年度基金用途預算數27億8,206萬6千元,決算數22億902萬4千元,執行率79.4%;其中「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預算數16億2,775萬4千元,決算數10億9,790萬6千元,執行率67.45%(詳表1)。經查:

表1 113年度醫療發展基金各項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情形

計畫別

預算數(a)

決算數(b)

增減數(b-a)

執行率(b/a)

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

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540

109

-431

20.19

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

醫療服務品質計畫

1,149,963

1,109,115

-40,848

96.45

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

1,627,754

1,097,906

-529,848

67.45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3,809

1,894

-1,915

49.72

合計

2,782,066

2,209,024

-573,042

79.40

資料來源:整理自醫療發展基金提供資料。

(一)112至113年度就醫無礙計畫申請獎勵之醫事機構實際家數與預估數有相當程度落差,允宜積極研謀改善,俾促進醫療事業發展及均衡醫療資源

醫療發展基金為促進醫療事業發展、提升醫療品質與效率及均衡醫療資源,辦理補助醫事人力、醫療服務與設施及醫療品質管理、提升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暨效率等,以及辦理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健康照護績效提升等計畫。113年度基金用途預算數27.82億元,其中以「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16.28億元(占比為58.51%)為最大宗(詳表1)。

經檢視醫療發展基金提供110至113年度「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預算執行資料顯示,110及111年度執行率均逾90%,112年度大幅下降為70.8%,113年度再降為67.45%(詳表2)。洽據醫療發展基金表示,主要係112至113年度「就醫無礙獎勵計畫」及「就醫無礙標竿競賽計畫」申請獎勵之醫事機構實際家數低於預估,致獎勵費用實際數較預計數減少所致,允宜深入瞭解相關醫事機構未積極申請獎勵之原因,研謀改善,俾促進醫療事業發展,均衡醫療資源。

表2 近年「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情形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執行率(b/a)

執行率未達90%之原因

110

1,450,204

1,311,979

90.47

執行率達90%

111

1,348,220

1,278,490

94.83

執行率達90%

112

1,592,889

1,127,715

70.80

就醫無礙計畫申請獎勵醫事機構實際家數低於預估,致獎勵費用實際數較預計數減少(112至113年度就醫無礙獎勵計畫計17家醫院及405家診所獎勵,就醫無礙標竿競賽計畫計42家醫院及32家診所獲獎。)

113

1,627,754

1,097,906

67.45

同上

說 明:1.112至113年度「就醫無礙獎勵計畫」申請醫院預估數為230家、診所預估數為2,975家。

2.112至113年度「就醫無礙標竿競賽計畫」申請醫院預估數為85家、診所預估數為580家。

資料來源:整理自醫療發展基金提供資料。

(二)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使其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醫院,惟112及113年度均未超過半數,允宜強化相關計畫之執行,俾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

為精進醫療照護體系,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醫療發展基金近年均擇定接受「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之受訓人員比例、加強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之緊急醫療照護能力等2項,為其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其中加強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之緊急醫療照護能力,此項績效指標係衡量醫學中心支援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使其達成全中度以上之照護能力(詳表3)。

表3 醫療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達成情形分析表

項目

年度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摘要)

112

精進醫療照護體系,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接受「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受訓人員比例

全年度達成目標值88%以上

充實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資源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加強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之緊急醫療照護能力

透過醫學中心支援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緊急照護能力,使其達成全中度以上之照護能力(109至112年度由30家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29家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之醫院計13家,達成比率為44.83%)

113

精進醫療照護體系,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接受「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受訓人員比例

全年度達成目標值88%以上

充實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資源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加強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之緊急醫療照護能力

透過醫學中心支援偏遠及離島地區急救責任醫院緊急照護能力,使其達成全中度以上之照護能力(113年度由28家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28家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之醫院計14家,達成比率為50%)

資料來源:整理自醫療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決算書。

然查醫療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決算書上開加強偏遠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能力績效衡量指標達成情形(詳表3),109至112年度由30家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29家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之醫院計13家,未及半數;113年度由28家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28家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亦僅半數(14家)醫院達標。允宜賡續檢討強化相關計畫之執行,俾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

綜上,112至113年度醫療發展基金「就醫無礙計畫」申請獎勵之醫事機構實際家數與預估數有一定程度落差,又同期間由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使其達成全中度以上照護能力醫院之比率均未超過半數,允宜研謀改善以強化相關計畫之執行,俾促進醫療事業發展,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