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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一、113年度公司化後虧損擴大,且附屬事業收入及占比未能有效提升,允宜持續提升經營績效,並強化附屬事業之拓展,以利公司永續發展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113年度公司化後虧損擴大,且附屬事業收入及占比未能有效提升,允宜持續提升經營績效,並強化附屬事業之拓展,以利公司永續發展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鐵)於113年初公司化,惟113年度「本期淨損」預算數74億7,026萬8千元,決算數137億6,454萬5千元,較112年度「本期淨損」決算數114億2,982萬9千元增加23億3,471萬6千元(增幅20.43%)。另113年度決算數附屬事業收入占總收入之比重(以下簡稱附屬事業收入占比)為21.05%,較112年度下降。經查:

(一)113年度公司化後虧損擴大,亟待提升經營績效

臺鐵111及112年度虧損各達111億餘元及114億餘元,為提高臺鐵經營效能及競爭力,政府制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以下簡稱臺鐵設置條例或該條例),且為履行臺鐵歷史包袱所造成債務由政府負擔之承諾,由鐵道局於113年1月1日增設「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承接臺鐵轉入既有短期債務1,699.1億元,臺鐵並於113年完成公司化,然而公司化後雖採企業化經營模式,惟虧損金額由111年度111億餘元及112年度114億餘元,至113年度擴大至137億餘元(詳表1),允宜持續改善營運效率,以提升經營績效。

表1 臺鐵111至113年度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26,468,052

31,927,052

32,731,993

營業成本

34,526,104

37,495,111

39,737,697

營業毛利

-8,058,052

-5,568,059

-7,005,704

營業費用

1,525,471

1,727,258

4,297,408

營業利益

-9,583,523

-7,295,317

-11,303,112

營業外收入

2,601,655

1,518,156

870,434

營業外費用

4,132,692

5,652,668

3,331,867

本期淨利(淨損)

-11,114,560

-11,429,829

-13,764,545

說 明:111至113年度為審定決算數。部分資料因四捨五入之故會有尾差,或有不合。

資料來源:臺鐵提供及臺鐵113年度決算書第50頁;本中心整理。

(二)公司化後已賦予附屬事業經營彈性,惟公司化後附屬事業收入及占比下降,允宜研謀拓展附屬事業觸角及經營效率

1.公司化後已賦予附屬事業經營彈性:自113年公司化後,臺鐵依其設置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業務範圍除鐵路客貨運輸外,亦包括「辦理鐵路法第21條第1項相關附屬事業」、「投資、轉投資或經營鐵路相關之業務」,以及「其他經交通部核准或委託之業務」。另依鐵路法第21條之1第2項:「國營鐵路機構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其經管之國有不動產開發、處分或收益,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規定之限制,前開處分屬出售或設定一定年期地上權者,應先報經行政院核定。」前開相關規定提供臺鐵附屬事業經營及資產活化法源依據,臺鐵得據以拓展附屬事業。

2.臺鐵已採取各項提高附屬事業收入之措施:臺鐵附屬事業收入包括資產開發收入及附業營運收入,據臺鐵表示,為提高公司化後之附屬事業收入,已採取下列措施:

(1)檢討修訂包括「不動產出租及利用作業要點」、「場地短期租借作業須知」等規定,並於公司化後訂定「臺鐵合建開發作業要點」及「臺鐵設定地上權開發作業要點」,做為經營附屬事業時之依據。

(2)導入企業化模式,除積極推動促參建設、都市更新及設定地上權等方式活化資產外,未來亦評估採取合建開發及設定地上權等多元方式推動資產開發,提資產開發收入。

(3)採取行銷策略,增加便當及各項鐵路商品開發與販售,以提升附屬事業收入。

惟臺鐵附屬事業收入113年度較111及112年度減少,且占比由111年度28.84%、112年度24.34%,至113年度下降為21.05%(詳表2)。據臺鐵說明,係因配合公司化之實施,原經管33處基地及1,000餘筆非公用資產自113年1月1日起撥入「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導致資產活化收入每年減少約4億元,造成附屬事業收入占比下降所致,容待持續研謀拓展附屬事業觸角及經營效率。

表2 臺鐵111至113年度附屬事業收入占比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總收入(A)

18,777,366

22,823,883

22,618,856

資產開發收入(B)

4,816,423

4,649,915

3,785,937

附業營運收入(C)

599,859

905,142

975,949

附屬事業收入合計(D=B+C)

5,416,282

5,555,057

4,761,886

附屬事業收入占比(D/A)

28.84

24.34

21.05

說 明:110至113年度為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臺鐵提供。

綜上,臺鐵於113年度公司化後,雖採企業化經營模式,但虧損金額由111年度之111億元逐年增至113年度之137億餘元,顯示經營績效亟待提升;另雖相關法規已賦予公司化後附屬事業較大之營運彈性,然其113年度推動資產開發、商品行銷等措施之成效尚未顯著,致其附屬事業收入減少,且占比亦由111年度28.84%及112年度24.34%,降至113年度21.05%,允宜持續改善營運效率,並加強附屬事業之拓展,以確保公司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