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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四、「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受施工船舶到港後延、設施受損與氣候等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未如預期,允宜控管期程並積極執行,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日期:115年3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受施工船舶到港後延、設施受損與氣候等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未如預期,允宜控管期程並積極執行,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台電公司11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預算數279億9,928萬5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279億5,996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99.86%,惟施工進度未如預期,謹說明如下:

(一)計畫概述

台電公司配合政府能源政策,開發離岸風場發電,替代燃油或燃煤,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空氣污染,於彰化外海第26號潛力場址設置總裝置容量294.5千瓩之海上風力發電站,辦理期程108年4月至114年12月,總經費573.24億元。本計畫辦理期間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及颱風等影響,離岸風場建置所須船舶及人員須配合檢疫調度與防颱,無法施工,海域工程安裝進度嚴重落後,台電公司爰分別於110年9月及112年10月間辦理計畫修正,調整里程碑及分年進度,投資總額及計畫期程均不變。

(二)本計畫受動工許可、施工船舶到港後延、設施受損與氣候因素,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後10.62個百分點

依台電公司規劃,本計畫海域工程訂於113年3月動工,同年5月底完成第1部風機基樁安裝,9月完成水下基礎安裝,預計113年底工程進度81.39%,惟實際工程進度70.77%,落後10.62個百分點。據該公司說明略以,動工前辦理緊急應變計畫申請,因相關程序未完備,遭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多次要求補正,直至113年5月始獲許可,致影響後續施工進度;另113年施工船延誤到港、主吊臂因強風受損及東北季風及颱風侵襲亦影響海事工程之進行。據台電公司說明略以,已針對重點工項增加海事工程支援施工船舶,並修復主吊臂,持續觀察合適天氣,俾於可工作日進行水下基礎安裝作業。

綜上,台電公司113年度辦理之「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係配合能源政策開發離岸風場發電以替代火力發電,減少碳排及空氣污染,惟因施工船舶延誤、及設施受損與氣候因素致計畫進度未如預期,允宜加強控管期程並積極執行,以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