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中「福利事業」為統籌提供國軍官兵、榮民及眷屬各項生活必需(福利)品供應配銷。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係採任務編組,將國軍福利事業相關單位,依各軍司令性質歸類,編成營運中心及作業中心。113年度編置4個營運中心及127個作業中心,包含86個軍中營站,以及41個福利站及分站(以下簡稱福利站)。113年度決算福利站業務收入3億4,664萬9千元,平均單站業務收入僅為845萬5千元,且有16家福利站連續3年(111至113年度)業務收支短絀,允宜積極檢討經營策略並妥謀改善。經查:
(一)依規定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並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
按「11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有關中央及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收支之辦理原則,第(一)項規定:「…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降低生產或服務之單位成本,以達成最佳效益為目標;…。」次依同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甲、一,有關作業基金賸餘(短絀)之規定:「…。(二)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據此,各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並力求有賸餘無短絀。
(二)110至113年度「福利事業」福利站之業務短絀數逐年攀升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事業」之福利站,係為服務國軍官兵、榮民及眷屬等特定身分族群,而提供各種生活必需品,其經營運作係採自給自足、自負營虧等方式。然觀近年來國軍單位裁減、眷村遷移、同業競爭激烈等多方因素下,該作業基金福利事業之福利站營運狀況不佳,以113年度決算為例,各地區福利站共計41處,業務收入3億4,664萬9千元(詳表1),平均單站業務收入僅為845萬5千元。再查109至113年度福利站之業務收入,介於3億4,664萬9千元至3億6,581萬7千元,除109年度業務賸餘19萬1千元外,其餘4年業務收入均不敷支應業務支出,致產生業務短絀,且金額逐年攀升,113年度短絀金額逾3千萬元(3,052萬7千元),為111年度短絀金額(354萬5千元)之8.61倍。
表1 109至113年度決算福利事業所屬福利站業務收支及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業務收入
業務支出
業務賸餘(短絀)
109
352,919
352,728
191
110
348,340
351,616
(3,276)
111
365,817
369,362
(3,545)
112
352,469
367,480
(15,011)
113
346,649
377,176
(30,527)
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提供。
綜上,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事業」111至113年度仍有多達16處福利站連續3年業務收支短絀,且同期間整體福利站之業務短絀金額呈逐年攀升之勢,113年度決算短絀金額更逾3千萬元,允宜積極研謀因應對策及檢討經營策略,俾利改善福利站之業務績效。
(分機:1924 曾文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