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下簡稱營改基金)113年度預算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145億9,839萬6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短絀315億6,491萬6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69億6,652萬元(增幅116.22%)。經查:
(一)應確實掌握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規劃工程並於年度終結時檢討
依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參、乙、1點規定:「各基金應按基金設立之目的,依據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自治條例)暨相關法令規定或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定之財源及用途,評估業務實需,擬具業務計畫後,按計畫別逐一編列,並應敘明計畫內容及預期成果。」次據「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點規定:「各基金應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切實執行。…。」、第6點規定:「各基金年度預算執行績效及計畫執行進度,除作為年度考核之依據外,並供作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重要參考。」據此,營改基金宜審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資金撥付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詳實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同時於年度終結時檢討計畫進度及執行情形,作為預算編製參考。
(二)113年度決算短絀逾300億元,為近年最高;又近2年度餘絀預決算差異數顯著擴增,預算編列未盡核實
參據營改基金年度餘絀情形(詳表1),106至110年度決算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尚有賸餘,自111年度起由餘轉絀且短絀持續擴大,自111年度短絀22.90億餘元劇增至113年度短絀315.64億餘元,為近年最高,增加幅度高達12.78倍;另107年度餘絀預決算差異數較106年度大幅增加,雖於108年度起縮小至低於90億元,惟近2年度(112及113年度)差異數復顯著擴增至百億元以上,分別為176.90億餘元及169.66億餘元,主要係基金用途超支109.68億餘元及117.16億餘元,致年度短絀規模超出預期,容顯預算編列未盡核實。
表1 營改基金106至113年度餘絀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決算數與預算數增減比較
金額(3)=
(2)-(1)
比率
(3)/ (1)
106
3,088,271
2,412,948
-675,323
-21.87
107
5,027,267
17,576,853
12,549,586
249.63
108
-1,502,108
1,075,078
2,577,186
-171.57
109
7,936,826
16,724,368
8,787,542
110.72
110
43,167,262
40,848,524
-2,318,738
-5.37
111
-829,524
-2,290,144
-1,460,620
176.08
112
-1,635,380
-19,325,768
-17,690,388
1,081.73
113
-14,598,396
-31,564,916
-16,966,520
116.22
資料來源:整理自該基金各年度決算書資料。
(三)113年度先行辦理數金額龐鉅,恐使預算審議功能受限
審視基金用途執行情形,營改基金主要業務計畫包含博愛專案、第205廠遷建專案、資安園區專案、老舊營舍整建與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等5大項,據該基金說明,113年度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若干計畫因預算編列不足,有下列先行辦理情形:
1.補辦預算:「桃園基地代拆代建工程」計畫總額106.94億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預算45億6,690萬1千元,113年度為最後辦理年度卻未編預算,爰將61億2,600萬元列入決算,並於115年度補辦預算58億7,265萬5千元。
2.先行辦理以後年度預算:「龍山營區新建工程」計畫等32案因工程數不足56億8,297萬9千元,爰奉准將114年度預算於113年度先行辦理。
前述補辦預算及先行辦理金額合共115億5,563萬4千元,甚為龐鉅,容顯未能配合工程進度實際需要核實編列年度預算,恐使預算審議功能受限,降低預算編列品質,嗣後允宜確實檢討改進。
綜上,為使預算覈實可行,營改基金宜妥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資金撥付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詳實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惟該基金113年度決算短絀逾300億元,為近年最高;且近2年度餘絀預決算差異數顯著擴增,主係基金用途超支所致,加以113年度先行辦理金額龐鉅,顯示其預算事前規劃未盡周延,導致計畫與預算未能縝密結合,恐使預算審議功能受限,允宜檢討改進。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