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學分抵免制度質詢
刊載者:馮定國委員
刊載日期:2005/06/30
書面質詢 日期 94.05.18
案由:
本院馮委員定國,特針對社區大學也可申請大學一事,只要修習滿40學分,透過申請即可入大學就讀,其年滿25歲不限學歷,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經驗者之資格條件,是否公平妥當,向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為推動終身學習,試辦採認民間機構開設的課程,建立非正規學習成就的認證機制,而其中一種修課資格為年滿25歲不限學歷,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經驗者,並修滿40學分,即可申請,另還以獎勵金方式鼓勵各大學接受申請,該40學分於入學後可用來底免大學學分,此舉恐怕對國內學制產生重大影響。
二、建議終身學習應該刪除不限學歷之資格,且不應採申請入學方式,若某人國小畢業,依然可以讀大學,則省下國中、高中學費與時間,對原本循一般途徑升學的學生們,情何以堪?
三、若教育部未重新審慎評估該方案的可行性,恐怕日後將加速台灣學生大學畢業學歷淪為國中畢業(國小畢業可申請念大學),如此一來,還有何競爭力可言?
四、現今大學畢業在職場上已無競爭力,學士儼然已成為基本學歷,大學林立,質量差距懸殊,再依此政策下去,恐怕日後碩士將成為基本學歷,但研究所本為研究學術,與大學教育有根本上的不同。因此,不宜再降低研究所的水平及競爭力,故教育部實不應再製造新的問題,建請慎重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