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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介紹

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公報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院會議及委員會會議之錄影錄音及轉播事項。

二、關於本院會議及委員會會議之速記事項。

三、關於公報編印及發行事項。

四、關於各類文件之印刷事項。

五、關於錄影錄音之複製及發行事項。

六、其他有關公報事項。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

電話及傳真

第一科:(02)23585730     傳真:(02)23585374

第二科:(02)23585356     傳真:(02)23585374

第三科:(02)23585362     傳真:(02)23585374

第四科:(02)23585348      傳真:(02)23585372

第五科:(02)23585368      傳真:(02)23585034

印刷所:(02)23585384      傳真:(02)23585375

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ppg.ly.gov.tw

議事檔案傳送信箱(印刷所):DTP@ly.gov.tw

議事檔案聯絡電話(印刷所):(02)2358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