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環委員爭取學校不應再收保健、游泳費
刊載者:楊麗環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04
自由時報 98.3.4
教部明令學校不應再收保健、游泳費
各級學校收取代收代辦費流於浮濫,教育部長鄭瑞城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於法令中規定由政府補助的各項保健、游泳等費用,學校不應再向學生徵收。教育部已經發函給各級學校,並派員訪視。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昨在立院質詢時表示,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保健項目多由政府資助,但許多學校都列入代收代辦費中。另外,針對游泳教育,有些學校向學生收取場地費、管理費等,對於法令中已明訂由政府資助的各項費用,教育部能否確保學校不再向學生收取?鄭瑞城答詢承諾:「可以!我們會盡量去做。」(記者胡清暉)
台灣時報 98.3.4
鄭瑞城:學校不應徵收保健費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教育部長鄭瑞城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於法令中規定由政府補助的各項保健、游泳等費用,學校不應再向學生徵收費用;教育部已經發函給各級學校,並派員訪視。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表示,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保健項目多由政府支助,但許多學校都列入代收代辦費中;另外,針對游泳教育,有些學校向學生收取場地費、管理費等費用。她詢問鄭瑞城,對於法令中已明定由政府支助的各項費用,能否確保學校不再向學生收取費用?
教育部長鄭瑞城說,會盡量去做,教育部已經發函給各級學校,並派員訪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