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 20110728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
補助醫療院所和解金!?孕婦權益在哪裡!
記者會
衛生署於日前提出「獎勵醫療機構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以一定金額獎勵以和解方式處理生產糾紛的醫療院所,衛生署此舉無異是補助醫院的和解金,嚴重扭曲婦女團體推動「生育風險補償基金」--由國家承擔婦女生產風險的精神!
以「女性」為主體的「風險補償」變成以「醫院」為主體的「和解補助」
立委黃淑英表示,婦女團體推動生育風險補償基金,是因為瞭解女性生產有一定的風險,由於生育不僅是個人及家庭的事,更是國安議題,故婦女團體主張婦女生產的風險應由國家承擔,一旦生產時發生重大事故,由國家設立的基金來補償。其申請及領取補償的主體應該是受到生產風險影響的婦女,若婦女或嬰兒在生產時受到傷害,政府第一時間就應立即補償,其後再由國家與醫療機構對話並釐清原因,必要時有「代位求償」的機制。
台灣女人連線蔡宛芬秘書長表示,衛生署提出的「獎勵醫療機構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卻倒果為因,將獎勵主體變成與婦女和解的「醫療院所」。亦即,如果醫院因其有過失決定與產婦/家屬和解,政府會獎勵他一定金額;但如果醫院認為是屬於生產自然風險,堅持不願和解,產婦及其家屬只能自認倒楣,或是透過漫長的訴訟得到賠償。結果是,醫療院所的過失或風險由政府幫忙承擔,而產婦的生產風險由自己來承擔。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高珮瑾秘書長更進一步指出,台北市女權會長期關注未婚懷孕問題,在此次衛生署的草案中,我們發現無法到醫療院所生產的婦女,如偏遠地區婦女、未婚懷孕婦女、來不及至醫療院所生產的婦女,根本沒有機會使用到這個救濟計畫!再者,目前衛生署的試辦計畫,僅於發現在醫事人員有故意或明顯過失時,給予行政懲處,卻未有代位求償的機制,整個計畫明擺著就是拿人民的納稅錢去幫忙付醫療院所的和解金!
通過評鑑的才獎勵,婦女權益在哪裡?
除了醫療院所必須提出「和解/調解」書才能拿到獎勵金外,衛生署還要求參與此一計畫的醫療院所必須通過評鑑,如果這是目前的醫院評鑑,請衛生署告訴我們:通過評鑑與否與醫師是否發生過失有何關連?如果今天婦女不小心或不得已到沒有通過評鑑的「診所」生產,發生憾事時,因為診所拿不到「獎勵金」,所以和解金因此較少,婦女只能自認倒楣?衛生署宣稱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請問:從未參與評鑑的婦產科診所來得及評鑑嗎?衛生署此舉無疑在告訴台灣的產婦,明年開始大家都到醫院生產!當所有的婦女為了讓自己多一層保障,都選擇到通過「評鑑」的醫院生產,那些因為尚未或無法通過評鑑的診所該如何生存?衛生署的「獎勵醫療機構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結果就是在變相消滅婦產科診所,尤其是對於偏遠地區的影響更大,這不但會影響台灣整個醫療環境,更影響婦女生產權益!
變調的馬政見?!
黃淑英委員表示,10年來婦女團體一直推動「國家承擔生產風險」的機制,2008年馬英九也提出「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由社會共同承擔生育可能風險」之政見,衛生署雖早於2007年開始研擬「生產風險補償基金試辦計畫」,但政黨輪替後就胎死腹中。馬政府上台後,衛生署有三年多的時間不好好規劃,卻在選前半年為了兌現馬總統的支票,急就章丟出一個「獎勵醫療院所」的荒腔走板政策,這和馬先生的承諾截然不同。政見的走樣,令人遺憾!
更令人不解的是,黃淑英立委與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歷經十年努力、共同提出「生產風險補償條例」,經朝野委員共同連署,且已具有社會共識,非爭議性法案,卻於程序委員會遭國民黨黨團連續退回三次(5/24、5/31、6/7)!馬政府一方面阻擋在野黨委員的提案,另一方面卻又讓政策倉促地變調上路,顯然是選舉考量。
對於政府缺乏推展政策的遠見及目標,僅為了實現選舉支票,扭曲政策精神及價值的行為,對此我們提出嚴厲的譴責!婦女團體不要拿人民的納稅錢幫忙醫院負擔和解金的計畫!我們要的是一個有法源基礎的婦女生育風險補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