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禁止化妝品活體實驗,無辜動物不再受苦!
立委王育敏提案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
發稿日期:104年4月17日
全球每年約有1.15億隻動物被拿來做實驗,在台灣每年則約有100多萬隻實驗動物。化粧品動物實驗包括將化學物質塗抹在兔子、天竺鼠的皮膚,或是滴入眼睛裡,測試化粧品是否有刺激性或引發過敏反應。另外,實驗動物也會被重複的強迫餵食,藉以測試化粧品是否會導致疾病或危害健康,相當不人道。立委王育敏與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今(1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繼歐盟、以色列及印度後,紐西蘭也於近日通過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的法案,禁止以動物實驗作測試或販賣有動物實驗的化妝品。王育敏表示,昨(16)日已經提案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禁止化妝品以動物實驗作測試,禁止販賣經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並給予業者一至三年的緩衝期,藉此終結殘忍的動物實驗,保障動物福利。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說明,根據國際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全世界化妝品市場產值將於2017年成長至2,650億美金,而目前已經有數千種具有安全使用歷史紀錄、不必再做測試的化妝品原料可以使用,全球都朝向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的方向前進。該協會指出,雖然台灣目前並未強制化妝品須進行動物實驗,但尚未有法律明文禁止前,仍無法避免發生化妝品動物實驗的可能。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若能明文限制動物測試,禁止販賣有動物實驗的化妝品,不僅可提升國內化妝品產業在國際化妝品市場的競爭力,更利於業者出口歐盟、印度等國家,國內消費者也可以使用更安全人道的化妝品。而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一年多來推動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讓美麗遠離殘酷」運動,將持續號召民眾參與連署支持修法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已經獲得23家廠商聯名支持修法,最新民調亦顯示近七成民眾支持修法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台灣必須跟上世界腳步,加速通過化妝品動物實驗的禁令及販賣禁令,成為「零殘酷」的先驅國家之一。
王育敏提出的《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禁止化妝品成品、半成品、原料、配料等進行動物實驗,唯有「該成分被廣泛使用,且其功能無法以其他成分替代」、「經證實確具人體健康問題,並有詳細研究評估資料,證明有進行動物試驗之需要」,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情形,才可破例以動物進行化妝品安全檢測;為了讓禁令順利實施,特別給予業者一至三年的緩衝期;業者若違反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王育敏盼透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修正,停止化妝品動物實驗,擴大動物權益保障,符合國際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