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驚各界王昊虐童致死案其生母潘美芳二度因懷孕聲請停止執行入監服刑,日前又再度棄保逃亡被通緝。台灣團結聯盟立委周倪安今天陪同王昊姑姑王薇君女士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對懷孕婦女涉毒品案停止執行入監者,應該給予更多的安置及醫療照護,防止更多毒寶寶產生,也遏止一些不肖毒犯利用懷孕婦女犯罪,造成婦女及胎兒的傷害。周倪安表示,台聯正在研擬修正此條文,要求法務部應該將涉毒的懷孕媽媽安置在特定場所,提供專業醫療照護也防止她們再接觸毒品違害胎兒的健康。
周倪安表示,根據法務部的資料,從2009年到2013年,共有172人因為懷孕保外待產出監,返監人數148人,每年都會有幾人保外待產失聯。她表示,有民眾陳情,因為懷孕五個月以上可以停止服刑出監,因此出現毒犯利用其女友、同居人犯罪或抵罪,尤其是因此不斷懷孕,造成毒寶寶的問題,讓人非常難過。這些懷孕的婦女離開監所,常常入再陷入吸毒,雖然兒福法有規定懷孕婦女不能吸毒,但是社工人員難以防止及制止,形成惡性循環。王昊的媽媽潘女就是一個例子,她二度因為懷孕出監,又二度逃跑。
周倪安指出,現行的矯正法規對於懷孕的婦女毒品犯之相關規定,有若干嚴重的缺陷。依據監獄行刑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6條第2項第3款,監獄與勒戒處所必須拒絕收容懷孕五個月以上的婦女;在監執行的婦女懷孕滿五個月,亦可以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8項保外就醫。此外,羈押在案的懷孕毒犯,若依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亦可以依同法第467條停止徒刑的執行。經查法務部2008年至2012年資料顯示,新入監女性受刑人犯毒品罪的比例皆高居各項犯罪的第一名,其中有前科者的比率更超過90%以上;吸毒的婦女因若懷孕而出監,應該要獲得妥善的毒品戒治。經查法務部的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卻未有相關的規定。
她呼籲法務部應該重視此問題,一年有三、四十位涉毒婦女因懷孕出監,他們在外面的生活及照護成為很大的問題,對胎兒是否造成傷害,這些都是我們應該關注的。三四十位媽媽就有三、四十個寶寶,這些寶寶的健康令人擔心。因此,台聯已經著手進行修法,要求法務部要有特定的場所安置這些懷孕的受刑人,保障婦女及胎安的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