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黨章為馬解套?
丁守中:一審改三審 有黑金復辟之虞 將陷全黨於不義
丁守中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發稿日期:96年2月15日
據瞭解,國民黨中央有意於六月修改黨章,將黨員一審判決有罪即停權,並不得為國民黨候選人之規定,放寬為三審定讞後才不予提名。對此,立法委員丁守中今(15)日指出,身為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敗選後「改造小組」成員,也是該「斬斷黑金」條款之起草人,他堅決反對黨中央用這種方式為馬英九主席解套,因為這將陷全黨於不義。
丁守中表示,日前他在國民黨臨時中常會上,已經表達過與台中市長胡志強相同意見,認為不宜因馬主席遭起訴之個案,立即修改起訴即不得參選的「排黑條款」。如今驚聞黨中央更進一步欲在六月全國黨代表大會上修改黨章,將一審判決有罪不得代表黨參選之規定,放寬為三審定讞才不得參選,他認為這不僅不智,更將開黑金復辟之大門,將陷全黨於不義。
丁守中指出,2000年總統大選,全國人民冒著台海風暴危機,硬是將選票投給陳水扁,就是因為民進黨打著「斬斷黑金、民進黨沒有包袱」的訴求。當時許多一審、二審判決有罪的國民黨政治人物,頂著國民黨的招牌橫行於各級民意機構。2000年人民用選票唾棄黑金政權後,國民黨內立即成立改造委員會,該一審有罪不得代表黨參選的「斬斷黑金」條款,就是丁守中起草,並獲通過成為黨章,如今要恢復舊條文,那是開反黑金倒車,完全與馬主席一貫強調的清廉政治背道而馳。
丁守中認為,馬主席特別費案是特例,眼前最佳策略就是找到最好的律師,從「歷史共業」及「沒有犯意」等角度,為馬主席打贏這場官司,還他清白;不必為了馬主席一人參選總統,就廢除黨章中「斬斷黑金」條款,因為這不僅違背馬主席推動清廉政治改革的決心,也將讓有案在身的牛鬼蛇神翻身,讓黑金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