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前期間發生多起兒童燃放爆竹意外事件,顯示主管機關對爆竹煙火的管理,仍有諸多漏洞。丁守中表示,元宵節將至,鹽水蜂炮習俗將使民眾對爆竹煙火之需求推向高峰,而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乃民間應景習俗,主管機關應拿出完善管理辦法與措施,讓民眾可以玩的開心,安全亦可受到保障。
丁守中認為,雖然主管機關對爆竹煙火的管理有訂定相關法規,但從實務來看,從爆竹煙火的製造、儲存、運送、販賣皆充滿了令人擔憂的安全問題。
丁守中指出,製造方面許多國內合格廠商為了降低價格與地下爆竹工廠競爭,私自大陸進口爆竹,再貼上本身合法爆竹產銷執照來掩護非法大陸爆竹,以致具高度危險的劣質爆竹充斥市面。
從儲存來看,現行法規對儲存環境採高標準,廠商少有達到標準,但因視主管機關疏於查察,違法大量儲存所在多有,有些業者擔心被發現儲存過量爆竹品,還以香鋪包裝箱包裝,逃避查緝,爆竹管理暗藏太多危機。
丁守中指出,運輸販賣問題更多,有些業者以冷凍車輛作為掩護或以宅配方式,將倉庫內的爆竹出貨。而依據現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販賣煙火者即便已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仍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為之。除此之外,販賣煙火者亦不得對未滿12歲之兒童進行販賣。但在本辦公室查訪過程中發現,民眾不但可以輕易透過網路購物方式購得煙火,在交易與取貨過程中,對方也從未對買方(收貨人)之年齡進行查對,使相關法令規定流於形式。
丁守中表示,雖然主管機關對爆竹煙火的管理有訂定相關法規,但大都流於形式,並怠忽職守,若再有爆竹廠爆炸事件發生,政府應從嚴追究主管機關責任。
2007-03-01╱聯絡人:丁守中國會辦公室╱TEL:23586706╱FAX:2358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