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憲中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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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陳憲中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院函送給各級法院的職務宿舍內部基本配置項目及金額總價是25萬2千元,但是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宿舍A棟總共38戶,每戶共花了80萬640元,超過基本配置表金額54萬8,640元,B棟總共20戶,每戶花了746萬226元,超過基本配置表金額49萬4,226元,實在是拿人民的血汗錢來擴充法院職務宿舍的高級配備!
立法委員陳憲中表示,司法院為法官職務宿舍配備的規範是參照經行政院88年5月間核定的「法務部暨所屬檢察官職務宿舍內部基本配置表」辦理,但是「司法院聲復審計部抽查民國94年度財務收支審核通知事項辦理情形表」,司法院自己也說共有5個機關所建的法官職務宿舍配備價值超過配置表規定標準7.63%至217.71%,最誇張的是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尤其是主臥室的拉門衣櫃,依規定不超過1萬7,000元,但是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宿舍A棟卻花了7萬1,798元購買一個拉門衣櫃,另外還花了10萬5,709買一部依規定不可以超過3,000元的抽油煙機!
立法委員陳憲中要求司法院應該要出面說清楚,並且再度呼籲:法院要審判別人,先檢討自己!否則就會讓社會大眾對於法院的執法產生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