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5╱中國時報╱第A4版╱焦點新聞╱林諭林、陳洛薇
會計師可代理行政訴訟範圍擴大 質疑會計師搶飯碗 律師運作擋修法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會計師法》修正案,放寬會計師執業範圍,未來會計師可擔任財會、遺產、稅務、專利等相關業務行政訴訟代理人,引發律師界質疑會計師「搶飯碗」,緊急串連跨黨派立委於四日提出復議,意外點燃會計師與律師「兩師之爭」。
引發兩師之爭的《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新增會計師可擔任專利代理業務代理人,並可擔任財會、清算、遺產、稅務、專利等相關業務訴願或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界認為此舉已侵犯專利師和律師業務,日前並舉行記者會,聲明反對會計師擴權。
律師全聯會理事長林永發當時表示,國際上沒有會計師可執行律師業務前例,這項修法將貽笑國際,將尋求再度修法。
然而,依照議事程序,《會計師法》三讀通過、總統還沒公告前,不得再提修法。
律師界擔心夜長夢多,趕在復議時間昨日截止前,串連立委先行提出復議案。
具律師背景的親民黨立委李復甸表示,第三十九條條文內容有擴權之嫌,重提修法議事處理恐來不及,才提出復議案。
但會計師界對律師界強勢運作出現不滿。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親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會計師公會為修訂《會計師法》,努力了六年之久,為不使復議延宕新法公告,會計師公會同意讓步,未來會計師擔任行政訴訟代理人範圍,等於是回到現狀。
羅淑蕾指出,律師界質疑會計師擴權,事實上,九十一年至九十三年最高行政法院稅務案件統計,會計師勝訴率八五.七一%,遠高於律師的四八%,復議擬限縮會計師的執業範圍,無異剝奪人民選擇權,因為具備稅務專業的會計師擔任財務相關案件行政訴訟代理人,更能保障當事人權益。
羅淑蕾強調,《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條文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並非會計師公會所提,此案在立法院審了六年,也開了上百次協調會、公聽會,律師界不提出異議,三讀通過後才提復議,實在不符程序。
羅淑蕾批評,行政訴訟法通過後,民眾都不知道自己的權益被剝奪,只要是民事、刑事官司,到最高行政法院時,一定要花錢請律師,律師收費是以「審」收費,會計師則是以「案」收費,現行法令要求民眾一定要請律師,實在不合理。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為了不讓一個條文影響整個法案,行政、立法部門與會計師公會、律師公會協調後已達成共識,會計師可執行的訴訟代理業務,將回歸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稅務範圍,盼立院周五院會變更議程,重新三讀朝野共識的修正條文。